作者簡介:
西加奈子
西加奈子是一位創作能量豐沛且多產的作家,以作家身份出道至今不過十餘年,已出版三十部作品,獲獎無數。
1977年出生於伊朗德黑蘭,在開羅和大阪長大的經歷,讓她一方面感受到文化衝擊所帶來的困惑,一方面也因此擁有優於常人的觀察力,使得她所寫出的故事雖沒有複雜多變的轉折,卻有動人的細節,且字裏行間充滿關西人的爽朗活潑;尤其擅長描寫青春期少男少女的心理和日常家庭生活中的許多不可思議。
即使是常人看來支離破碎的家庭關係或坎坷的成長歷程,卻仍能散發出許多溫暖的微光,讓人安心、擁有前進的勇氣,而這也正是西加奈子的小說最能打動人心的關鍵。
直到二十九歲,葉太才首度來到紐約,這是他第一次單獨旅行;而今天,是他的第一個觀光日。
別得意忘形、別得意忘形,葉太不斷告誡自己,嘴角卻不爭氣地上揚。國中二年級時,班上最可愛的女同學在情人節送他巧克力,當時他也笑得合不攏嘴;在那之後,他已經很久沒有這種心情了。
從飯店徒步僅僅一個街區,就是星巴克;再往前走兩個街區,也有一家招牌上寫著「CAFÉ」的餐廳;然而,葉太無視這一切,徘徊了好幾個街區,到頭來,進了離飯店不過兩個街區的「○○DINER」。
當時的興奮與如今的鬱悶形成強烈對比,葉太不禁面紅耳赤。怪就怪我自己得意忘形。
誰教我得意洋洋地想著:我現在正走在第五大道!
從以前開始,葉太就認為:得意忘形的人一定會有報應。
葉太認為自己的身體一定有某種肉眼看不見的皺摺。
一般而言,外界的刺激會被細微的皺摺阻隔,無法抵達皮膚;但一旦入侵,無論怎麼撥、怎麼搖晃,就是卡在裏頭出不來。羞恥與懊悔,就這麼纏住了他。
每每葉太想起此事,總會下意識地拍打自己的身體。他一面祈求自己跟朋友一樣粗枝大葉,好活得輕鬆些;另一方面,他又下定決心,絕對不要變成那種人。
***
葉太的包包裏有一本沉甸甸的小說。他打算在中央公園閱讀這本書。
葉太想躺在中央公園的草地上看書!
升上國中後,他開始養成看小說的習慣。他在父親的書房找到太宰治的《人間失格》,讀完後深受震撼。幼稚的虛榮心、強烈的羞恥心、令人感同身受的卑鄙行徑,無一不是葉太本人的寫照。
除此之外,主角葉藏的名字也令他備感親切。他祈求不要有任何同學閱讀這本書,因為葉藏跟他實在太像——不,應該說,他像極了葉藏。
葉太感謝太宰治寫下這部作品。他認定這是太宰對自己發出的警告。此後,葉太更加注意裝瘋賣傻的力道,以免自己也遇上程咬金「竹一」。至於葉藏的繪畫天份與熱衷左派運動的部份,則與他大不相同;葉大一方面感到失望,另一方面也鬆了口氣。
太宰治的作品全部讀完後,他也開始大量閱讀其他作家的作品。不久,葉太就對小說上癮了。唯有面對小說,葉太才能敞開心房,拿出最真實的自己。有人懂我──說來算是老生常談,但他真的發自內心這麼想。他知道故事裏的人物是虛構的,但正因為如此,他才能相信那些角色。那傢伙的「現在」跟我的「現在」,都是現在進行式,葉太心想。小說不會為難葉太;葉太喜歡憑一己之好任意解釋小說的含意,將它化為自己的血肉。
即使如此喜歡小說,葉太卻從不在人前看小說。他固然討厭別人看見他「在青春期閱讀小說的模樣」,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他父親。
葉太的父親是作家,筆名是鍵倖輔。
父親三十二歲出道,五十七歲過世,生前共出版小說四十餘冊,並且得了幾個重要的文學獎,是文壇舉足輕重的大老。
葉太是獨生子,多虧父親,他才能過著衣食無缺的生活,這次的旅費也是來自父親的遺產;然而父親生前也確實帶給他諸多痛苦。或許每個青春期的男孩都活在父親的陰影下,但葉太的父親既是作家又是名人,他對父親的情感比一般男性複雜許多。
葉太以前曾試著閱讀父親的作品,不料一開場就是床戲。這深深地傷害年僅十四歲的他。他不能容忍親人以這種方式玷污自己最愛的「小說」。
他知道還有世上很多不同的作品,也明白不喜歡的書大可略過,但為何父親──如此至親之人偏偏是作家呢?葉太憎恨自己的生長環境。
不僅如此,父親還喜歡在日常生活中標榜自己是個「作家」,就是葉太討厭的那種「作者比作品還搶眼」的作家。父親是喜歡別人吹捧奉承的作家,而且對自己的「形象」也有一套標準,那就是「做作」。
——「去紐約玩最好住公寓式飯店,這樣才能體會紐約生活的醍醐味。」
——「我可不想在人潮中欣賞波洛克的畫作。」
只有這種人才想講得出這種話。
由於葉太視自己為作家之子,而非富家子,因此他必須扮演理想中的「自己」。不能太招搖,也不能太不起眼,以免被人欺負;只要當個普通幽默、普通善良的人就好,並且萬萬不能被人識破真面目。
如今,葉太確定了包包裏那本小說的重要性。那是葉太心目中最特別的書,也是跟父親毫無關連的書。
我要躺在中央公園的草地上,看這本小說!
儘管這個心願實在太「紐約」,令葉太不時心虛低嚷,但唯有這個心願,他必須硬著頭皮完成。這是他最愛的作家睽違兩年的新作,看完這一本,還得再等兩年。葉太在飛機上拚命按捺翻閱的衝動,若是偷看了,「在中央公園閱讀這位作家的書」就變得一點意義也沒有。
***
事情發生在一瞬間。
葉太抬頭一看,男子逆著光,所以看不清那人的長相,只知道他的鬍子長至喉嚨,頭頂光禿。下一秒,葉太看見男子帶著他的包包跑走。不,不是看見,是「目送」。男子帶著葉太的黑色側背包,頭也不回,飛也似地逃離綿羊草原。
葉太終於發覺大事不妙。包包被偷走了。
葉太杵在原地,呆若木雞。他很想追過去,身體卻動不了。好,那就大叫吧。男子逃走的沿途還有一些路人,只要用力大叫,一定會有人幫忙抓住他。
坐在旁邊的情侶看看跑走的男子,又看看葉太。不只他們,葉太周圍的人,全都納悶地看著葉太及那名男子。
叫吧。可是我該叫甚麼才好?
葉太腦袋一片空白。四周的人都看著葉太。從句尾上揚的音調聽來,有些人在對他發問。那些人是不是在問:「你東西被偷了嗎?」還是在問:「你認識他嗎?」不,搞不好他們問的是別的事情。
或許他們說的是:「你白痴喔,幹嘛傻傻坐著?」
情侶中的男子終於按捺不住,站起來看著葉太,並指著逃走的男子,念念有詞,看起來似乎有點生氣。那人是不是在說「快追過去!」呢?葉太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不僅如此,葉太也無法大叫、無法動彈,只是坐在原地。
最後,葉太選擇了笑。他老神在在地揚起嘴角。
葉太輕佻地笑著、笑著,笑出來了。
此時的葉太,被自己此生最大的恥辱綑綁得動彈不得。
說到底,他根本不懂英文的「小偷」該怎麼說。萬一不小心說錯了,一定會被在場的美國人笑死。
當然,就算用日語大叫「小偷」,只要語氣夠急迫,外國人肯定也能聽懂(畢竟有個男人拿著包包飛也似地跑走)。但葉太辦不到,因為他一路以來,都將「從容不迫」視為最高原則,絕不能在此破例。
活在各種恥辱中的葉太,原本想在中央公園的綿羊草原閱讀最愛作家的新作,包包卻被偷走,簡直是奇恥大辱。
還有比這更慘的事情嗎?
葉太曾經將扁彈珠塞在牙縫,卻拿不下來;也曾經收到巧克力,卻發現脖子的痣長了根毛。但是,這些全比不上眼前的慘況。◇(待續)
——節錄自《舞台》/ 圓神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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