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後不抓老闆,我老公在這裡當了三個月的技術主管,卻被抓了,還被監察院公訴為主犯,其他任何人都沒抓。」北京創利投技術總監房建民的太太李豔慧對大紀元記者說。
據工商信息顯示,北京創利投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註冊於2014年4月,法人為鄒未國,自然人股東為吳麗萍。媒體報導顯示,吳智雙為該公司的CEO。2017年1月11日創利投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
直到2017年1月案發,創利投總逾期金額6,800萬人民幣,總涉案人數約2,000人。
抓員工不抓老闆
李豔慧告訴記者,2016年8月30日她先生加入創利投公司任技術總監,由於她生二胎,需要有人照顧,她先生在2016年12月10日前後提出辭職,開始交接工作,約定一個月後去拿離職證明。
2017年元旦後公司老闆和高管突然失聯。2017年1月11日立案,2018年1月13日,她先生接到經偵電話說要他去做證,結果房建民去了就再沒出來。後來公告稱為「自首」。
李豔慧介紹說,老闆跑路後,她先生幫著投資人找證據,並向北京經偵提供線索,「結果呢,經偵以作證的名義,把我老公叫去了之後,就變成主犯了。」
她表示,一個平台,股東、法人、實際控制人,才是真正的主犯,但是這三個人都沒被抓。
平台暴雷後,李豔慧的先生通過投資人提供的各方面信息,找到第三方支付,查到公司實際控制人、CEO吳智雙及其親屬涉案的證據。「25個親屬涉案,連身分證號、手機號我們都有,什麼時間提款我們都有。」
她說:「我們有舉報,我給他(經偵)發的短訊舉報,告訴財務我們找到了人在哪兒,他們副總在浙江老家等等。我打電話(經偵)不接,後來有人親自去經偵舉報這件事情,有錄音,有證據。」
「警方它是這麼回復的:希望我們受害人說服那個嫌疑人,親自到經偵說明情況才可以處理。」
她表示,從立案到現在一年多,只抓了他先生一個人。
受害人主動證明房建民無罪
李豔慧收到100多名受害者的證明信,都願意證明房建民沒有欺騙他們。
「上百個代表親自出的證明書,都是投資大戶、都是投資幾十萬、上百萬的人親自郵寄到我們家裡,寫的證明書,要求糾正冤假錯案,釋放我老公。」
李豔慧說,北京最大的投資人是位發改委的主任,投資了300多萬,「他出證明說我老公沒罪,結果檢察院給他打電話威脅他,說他妨礙辦案。很多給我出證明書的外地代表都接到了電話。」
自從房建民被抓後,李豔慧和該案北京多名受害人代表,多次去朝陽區檢察院檢舉報經偵,要求抓主犯遭到檢察院負責人拒絕。
律師表示房建民無罪
「現在法院不開庭,他們沒有實際證據。」李艷慧說,當她去朝陽區律師協會找律師,訴說冤情時,律師協會的主任胡永春接受了她的案子。經過親自驗證,他證明房建民是無罪的,根本不構成犯罪。
2018年5月9日,律師胡永春給朝陽區檢察院發出《關於撤銷對房建民逮捕決定或不予起訴的律師建議書》,認為「偵查機關提交的證據中,沒有房建民夥同他人的證據與口供,也沒有房建民簽署網路合同的證據。只有房建民介紹公司情況的口供和投資人報案材料,即沒有證據證明房建民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
建議書中還說,房建民只是工作人員,且工作時間不長,「與創利投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沒有直接必然聯繫。甚至對公司行為是否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都無法判斷。」
因此認為,房建民不構成犯罪,依法應不起訴。
被騙罰金 雪上加霜
李豔慧多次提出取保候審,「提審我愛人的說交錢可以爭取取保候審,不交不放人,我交了159,031,結果還是不放人。」
她介紹說,她婆婆今年6月查出腿半月板碎裂,輸液治療了幾天,至今沒做手術。因為一是沒錢,另外做完手術需要臥床修養半年,不能下床。
「我家中有兩個孩子,我母親因車禍一直生活不能自理,如果婆婆再不能行動,我真的被逼上絕路了。」
2018年7月30日中午,李豔慧再次去要求取保候審不果,其婆婆聽說後稱不想活了,擔心自己生病連累家人。
李豔慧說:「我不能眼看婆婆死,就打電話給檢察院多個部門,說『如果你們不出來,我就去買水果刀,死在檢察院。』然後我就去買了刀子,回來後,來了一群維穩的警察,他們(檢察院)還是沒人出來,絕望之下我就割腕了。」
房建民95歲的奶奶,突發心梗病危,李豔慧多次和檢察院、法院溝通,讓老人與孫子見一面,卻遭到法院和檢察院的拒絕,老人最後含恨而終。
經偵辦案內幕
李豔慧介紹說,因為她比較懂P2P,曾幫助多個平台的投資人維權,所以熟悉多個平台的情況。
她爆料說,上海的經偵曾投資北京的平台,當該平台暴雷後,上海的經偵要求北京經偵幫忙追查,但北京的經偵就是不理。「他們之間就爆出很多事,因為我在平台中是核心團隊一員,所以知道的內幕比較多。」
她說:「經偵這些人的工資、獎金、肩章,全是靠每年追償的情況來定,每年追到的罰金有多少,一旦有錢的老闆,又沒有什麼關係,被抓,如果最終上交國庫,變成罰金,對他們來說是重大立功表現。所以立案成『非吸』,對他們是最好的,因為非吸財產會被沒收。」
她說,其實像他先生這樣被當作替罪羊的案例很多。「我知道的一個判的就是個保潔——掃地的大爺被抓了,因為(在那間公司)做了4年,工資賺了4萬,都花了退不了就被判了4年,那公司的其他人都沒被抓。」
一位曾經在大陸金融界工作20多年的資深管理人員劉燕林(化名)對大紀元記者表示,P2P暴雷後,報警反而拿不到錢。他披露經偵內部的運作。
他說,一般清償債務的清償率很低,基本上不到20%,「這20%裡面,經偵要拿走很大的一塊,還有一些是直接消失掉了,我們叫做逃廢債,逃掉了,廢掉了。政府不會直接從這裡拿,它會通過經偵部門來收這一塊。」
他進一步解釋說,大部分經偵辦案的特點,有油水就特別願意辦,沒有油水他就不願意干。暗箱操作的機會很多。
「打個比方,一個平台暴雷後,經偵介入進來,把人一扣,就像綁架勒索一樣,他們通過暗箱操作,就可以讓有些投資人多拿一些錢,有些投資人少拿一些錢,他們不公布帳目。最終辦案人員、辦案機關都可以獲得很大的收益。但是如果允許清盤的話,所有資產都清償給投資人後,那就是個空殼了,對於經偵來講就沒有任何油水可撈。」
因此平台暴雷後,報警的損失會更大。「這是一個公開的祕密,經偵要從裡面拿走很大的一塊,它不可能把帳目全部公開。他們找的理由是非常冠冕堂皇的:這個屬於刑事偵查的機密,在偵查階段不可能跟大家講的。」
記者致電北京經偵房建民案子的負責人王朋,他回答記者說:「我不能答覆你,我不知道你是什麼身分⋯⋯我們是刑事案件,不能跟無關人等說明案情。」
李豔慧表示,她現在就希望法院快點開庭,按照法律一般案件三個月審結,她先生的案件8月份遞交檢察院,至今還不開庭,她去法院要求開庭被拒絕。
記者致電法院負責該案的宋磊法官,他回答說:「我們在宣判之前,不接受採訪⋯⋯開庭日期還沒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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