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網絡熱傳一張中共南京市江寧法院傳票的照片,該傳票上「傳喚事由」欄顯示為手工填寫的「開房」字樣,引發網民熱議和諷刺。
4月3日,江寧法院在其官方微博發消息稱,經查,上述情況屬實。該案為原告王某訴被告房某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於3月28日在該院立案受理,書記員黃廣鳳在送達給原告的開庭傳票上,將「開庭」誤寫成「開房」。
該通報稱,該案承辦法官謝海勇及書記員黃廣鳳已上門向原告王某解釋原因,賠禮道歉,並全院通報批評。
不過,此事件引發網民嘲諷。有網民表示,「法院這麼嚴肅的地方,居然鬧出這種低級錯誤。注意還是『手寫』,下面還有顯赫的法院的公章。貽笑大方!一定要嚴肅處理啊!」
還有網民表示,「法律上的文書豈能有誤?」「對工作一點不負責任,這樣的人不能重用。」「日有所想,筆有所寫。」「法院發公函開房,真是好笑。」「冤案是怎麼產生的?是不是一個加一個誤會而產生的?」
此前中共法院判決書也多次被曝出錯。今年3月底,四川南充市高坪區法院發出的一份判決書也在網絡上廣傳。該文書出現數十處錯誤,甚至連法院名也寫錯。
據陸媒報道,2017年12月23日高坪區法院做出的這個行政判決,是針對南充某物業公司狀告嘉陵區安監局其它行政管理行政處罰3起行政糾紛案。2017年10月13日立案後,高坪區法院把3起案件合併進行了審理。
大陸微信上羅列了判決書上的數十處筆誤,包括錯別字、標點符號等。如「批覆」寫成「報復」,「一事不能兩罰」寫成「一事兩罰」,「2016」寫成「2106」,「辦事處」寫成「辦事辦」等。有10餘處地方分段結尾都用上了分號或逗號。判決書的最後還把上訴法院寫成「成都市中級法院」,其實應該是「南充市高坪區中級法院」。
2009年12月,成都市錦江法院針對一件傷害糾紛案作出判決,但是在短短不到六頁的判決書裡竟出現了三個錯誤,原告姓名不但被寫錯,還被寫成了被告。
2009年11月19日,鄭州市法院針對一起民事賠償案子做出判決,在6頁的民事判決書中竟然出現36處錯誤,甚至連其中兩個被告的名字都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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