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劫案頻仍 安寧路上不安寧
(一)
安寧路地處城區邊緣地段,名稱來源無可稽考,據說沿襲了二、三百多年之久。原先是個偏僻的去處,人煙稀疏,安謐寧靜。如今城市日益擴張膨大,己演變為一條車水馬龍、商店林立的熱鬧繁華街道,昔日的安寧景象早己蕩然無存。
陽春三月的一天上午8時許,一個面目姣美,長髮披肩,上著茄克衫,下穿牛仔褲的女郎騎單車匆匆趕路,身旁駛過一輛兩人共乘的電單車,坐在車後那人突然伸手倏地一下把她放在單車車兜裏的坤包搶走。坤包的背帶套在車把上,車子被拉扯倒地,女郎四仰八叉躺在「蓮荷國商場」門口。電單車飛快逃得無影無蹤,商場門口一位顧客立即打電話報警。
安寧路公安派出所距飛車搶劫現場一千多米,值班警察馮剛聞訊趕了來把女郎攙起一看,是女友林菲:「喲!是你呀!」
「不是我難道是你?」林菲哭喪著臉說。
「摔傷沒有?」
林菲扭了扭腰肢,擺了擺雙腿:「沒事。」捋起手袖,左臂擦破了一塊皮。
馮剛:「那兩人甚麼模樣?電單車甚麼牌子?」
林菲拍打著衣褲上的灰塵:「咋不問問那兩人甚麼名字,住在甚麼地方,你去手到擒來,多方便省事!」
馮剛苦笑了笑,類似飛車搶劫案已然發生多起,被劫人總是猝不及防,甚麼也沒看清。
「問呀。」林菲催促道。
「包裏有些甚麼東西?」
「一遝衛生紙,一個化妝盒,一本小說,手機和錢都在身上。兩個強盜枉費心機,一分錢也沒搶到,只是把老娘摔了一大跤。」
「原來你是兩個強盜的老娘,活該!」
林菲笑了起來:「我是說,兩個強盜膽子真不小,大白日青天敢在派出所眼皮底下搶人,肯定,他老爸不是公安局長就是甚麼、甚麼大腕!」
馮剛:「別胡說八道。」
林菲:「不說啦!我還要上班,你還得去抓賊。」
馮剛把摔歪了的單車龍頭掰正,目送著林菲遠去,找到「蓮荷國商場」那位報警的顧客和幾個街頭群眾調查了解,眾口一詞「甚麼也沒看凊」,他只好怏怏回到派出所。
(二)
安寧路派出所院內,粉牆上兩條大標語份外醒目:「嚴厲打擊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珍惜生命,遠離毒品」。
粉牆下停放著一溜收繳來的單車和電動車,單車大多因日曬雨淋而鏽跡斑斑。一個滿臉稚氣的少年銬在一輛半新的賽車衣架上,是昨天下午抓來的偷車賊,此時對匆匆走過的馮剛說:「叔叔,我昨天一天都沒吃飯,餓不得啦!」
馮剛沒理睬他。對這樣的偷車賊,派出所很難處理,他們都只承認被現行抓獲的這一次,雖然證據確鑿,可畢竟罪行輕微,只能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拘留10—15天,或罰款200元。然而,拘留所人員爆滿,再無容身之地;罰款則更其難辦,他們本來就身無分文才偷,只好把他銬一天,餓一天,然後一放了之。
辦理戶口的窗前排著10多人,有的張目四顧,有的看報紙。一婦女撐起一把花傘遮在頭上;一個戴眼鏡的老頭指著手中的「戶口簿」三字對排在他後面的中年男子說:「戶口兩字連在一起,很不妥當。戶就是家,意思好理解,口就解釋不通了。古代稱丁口,丁指男人,口指女人。一戶人家,總是有男有女,叫戶口名簿,成了這戶人家只有女人沒有男人。所以我說,應該叫丁口簿才對頭,你說是吧?」
辦公樓走廊一條長凳上坐著兩個女子,被一副手銬銬住左右手。一個是暗娼,濃妝豔抹,身穿連衣裙,敞著半個胸脯,翹著兩條裸露的大腿;另一個是以販毒養吸的癮君子,蓬頭垢面,神情萎靡,張口打了個呵欠,頓時涕泗迸發,飛流直下衣襟上。
馮剛走進二樓所長辦公室,所長劉明坤正在接待三個要求自願去強制戒毒所戒毒的癮君子,聽完馮剛的彙報嘆了口氣說:「這類搶劫案,都發生在一瞬間,巡警總是失之交臂,鞭長莫及。我們不可能三步一崗,五步一哨去防控。張副所長他們昨晚分別在五個點埋伏了大半宿,終於抓到一個攔路搶劫項鏈的犯罪嫌疑人。他們已經辛苦了幾個晚上,該休息一下,你去好好審問一下這個犯罪嫌疑人。」
攔路搶劫案在安寧路派出所轄區經常發生,一些單身行走的老人、婦女被突如其來的陌生人一把奪下挎包、手機、項鏈或耳環後飛快逃走。以往,警察把諸如此類的偷盜、搶劫、強姦以及、殺人、縱火、投毒、爆炸等等的人,統稱「犯罪份子」,後來規定,未經法院判決,只能稱為「犯罪嫌疑人」。
馮剛審問的這個犯罪嫌疑人不滿20歲,對比他大不了幾歲的馮剛毫不畏懼,噘著嘴巴,斜著兩眼,一副玩世不恭,桀驁不馴的樣子。
問:「老實交代昨晚的搶人經過?」
答:「我沒搶。」
問:「沒搶!沒搶咋會把你抓進派出所來?」
答:「我沒有使用任何暴力或脅迫手段,只是出其不意摘了那個女人的項鏈,沒有對她造成任何傷害,不算搶。」
「不算搶算甚麼?難道算借?算人家借給你?」
「算奪。奪了她掛在脖子上的項鏈。」
「性質一樣,都是搶劫行為。」
「這麼說,強徵農田,強拆民房那些人,也是搶劫行為囉。他們採取暴力或脅迫手段,打傷人,整死人。我與他們比起來,微不足道,連奪都談不上。他們才是真正的強盜。」
「胡扯!高中畢業生還這麼不懂法?」
「我如果不懂法,何必逃跑,讓你們追了三公里。誰都知道犯了法沒好果子吃。」
「那你為甚麼知法犯法?」
「因為我藐視法,所以知法犯法。」
「你藐視法?」馮剛以為聽錯了話。
「藐視,它不過是張空頭支票!」
「空頭支票!你憑甚麼說是空頭支票?」
「憑甚麼,比如它規定公民有勞動就業的權利,可國有企業改革後變成了私人財產,讓我爹媽雙雙下崗失業,只有點最低生活費,我考取大學沒錢上;比如它規定公民的人身和住宅不受侵犯,可侵犯的事多如牛毛;比如它規定人民有權監督政府,可記者批評了縣官就遭到跨省拘捕……。你們的法律就像一束在插在瓶子裏的塑膠花,有色無香;就像畫在紙上的忌廉蛋糕,中看不中吃……。」
馮剛截住他的話:「你明目張膽,當街搶劫,難道不怕懲罰?」
「我是向貪官學習,他們也是知法犯法。他們不怕,我也不怕……。」
「你不怕!」馮剛怒從心頭起,用電警棍當胸戳去,這個敢於頂撞警察的犯罪嫌疑人被電得大叫一聲,噗通倒在地下。
這時,窗子外面拷在長凳上的暗娼翹著二郎腿,用腳尖打著拍子唱了起來:「你問我恨你有多深?我恨你有幾分?你去想一想,你去看一看,月亮不代表我的心……」
馮剛打開門走出辦公室對暗娼吼道:「這裏不是你唱歌的地方!再唱,我把你的嘴封起來!」
暗娼:「連唱都不給唱,法律沒這條規定吧。」她不唱了,仍用鼻音哼唧著。
馮剛走進辦公室,「嘭」地一聲把門關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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