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能適應林務工作。剛到這裏時,我連走斜坡或是割雜草時站都站不穩。為了砍掉多餘枝椏而爬上樹,常常苦不堪言。用鏈鋸伐採杉樹時,刀刃的切入角度老是抓不對,結果卡進樹幹裏,進也不能,又拔不出來。
相較之下,現在簡直就是天狗了,我可不是真的「變成了天狗」,而是可以像天狗一樣,自在地在斜坡上移動,輕鬆地在樹木爬上爬下,無論割雜草還是打枝都難不倒我。只有伐木技術還有待加強,與喜經常調侃我說:「你要砍樹時說一聲,我要躲到一公里以外哪。」巖叔也每天提醒我說:「最危險的就是自以為已經進入狀況了,你千萬不能大意呢。」
巖叔說得很有道理。林務工作的學問深奧,一年多的時間只能學到皮毛而已。天天都有新發現,時時刻刻都與危險為伍,每項工作都必須花盡心思,腦袋和身體都快要爆炸了,卻有無窮的樂趣。
在山上工作時,樹梢上傳來鳥啼聲,總覺得晃動的樹林後方有野獸在盯著瞧。走在柔軟的泥土上,每踩一步,就會散發出潮濕甘甜的泥土氣味。休息時捧一把溪水洗臉,立刻感受到沁入心脾的涼爽。風永遠都清新柔和,完全沒有摻雜一粒灰塵(花粉的季節另當別論)。
神去村說穿了甚麼都沒有。沒有玩樂場所,沒有便利商店;沒有服飾店,也沒有餐廳,只有村莊周圍層巒疊嶂的山巒,但是,林務工作所體驗到的一切,都是我在高中畢業以前所住的橫濱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剛來神去村時,這裏的生活讓我受不了、一直想要逃走,沒想到我已在不知不覺中愛上了林業。
我住與喜家。成為正職員工後,我曾經打算自己租房子,一個人生活。因為這個村子人口很少,留下不少空屋,但一旦搬出去住,就得買小貨車和傢俬、生活用品等開銷,我現在手頭還不寬裕,所以繼續寄宿在與喜家。況且,我想多觀察與喜,向他偷學一點林務工作的技術。與喜保養工具很有一套,其他方面就很白癡,連縫扣子也不會,唯一會煮的菜就是味噌湯。
與喜家裏還有繁奶奶和他太太美樹姊。與喜的父母好像很早就過世了,神桌上有他們的牌位和遺照,兩個人看起來都四十多歲,面帶笑容,感覺很溫和。這樣正常的父母怎麼會生出與喜這野獸?神桌上總是供著白飯、水、鮮花和線香,但與喜從來不提起他的父母。
繁奶奶年紀大了,腰腿不太靈活,整天縮成一團坐在飯廳,看起來就像一顆皺巴巴的饅頭,但歲月累積的生活經驗讓她凡事都可以正確地判斷,成為村民尊敬的長老。在緊要關頭時,還能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彈與喜的額頭,適時教訓與喜不可以胡作非為。與喜常說:「額頭都快被她彈得冒煙了。」但至少他在繁奶奶面前比較收斂一點。
雖然已經結婚好幾年了,但美樹姊深愛與喜、愛得要死要活,因為太愛他了,常常打翻醋罈子。與喜有幾次去名張的酒店喝酒,美樹姊為此一怒之下回了娘家。回娘家聽起來好像非同小可,其實她的娘家離與喜家走路才五分鐘而已。美樹姊的娘家在橋頭開了神去地區唯一的商店,販賣各種生活必需品,是村民口中的「百貨店」。
啊,我忘了一個重要的家人,就是與喜家的愛犬阿鋸。牠是一隻白色長毛狗,超機靈的,總是跟我們一起上山幹活,是與喜忠實的搭檔。繁奶奶還養了兩條金魚當寵物,平時兩條金魚相親相愛地在魚缸裏平靜地游來游去,一到餵飼料的時間,立刻變身成食人魚似的。
我每天早上搭與喜開的小貨車上山,阿鋸坐在車斗上,和我們一起上山。每天中午吃著美樹姊做的飯糰,雖然只有一個,卻恐怕是用三杯米做的特大飯糰,裏面常常加了可樂餅、醃黃蘿蔔和酸梅之類豐富的餡料,但是,只要與喜出去喝花酒,飯糰裏的餡料就慢慢減少,然後變成一個只加鹽巴的特大飯糰,最後美樹姊會徹底罷工,連飯糰都不做了。所以,我除了密切觀察與喜的行動以外,每天都向神去的神明祈禱,希望他們夫妻感情圓滿和睦。(節錄完)◇
――節錄自《哪啊哪啊 ~ 神去村 夜話》/新經典文化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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