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四人幫倒了,單位每周例行的批鄧變成了揭批四人幫,又是沒完沒了地開會。這下那位團委書記又來勁兒了,仍舊是義憤填膺,熱血沸騰,將中央文件讀的就像一場正義戰爭的檄文。

他認為安梅個頭小,開會又喜歡交頭接耳做小動作,於是指名道姓讓安梅坐在第一排,安梅毫不客氣地拒絕了,說你每次都唾沫星子亂飛,我可不想洗頭。搞的大家哄堂大笑,氣得團委書記差一點兒暈過去。

說實話,我是很喜歡安梅的,但那個年代不像如今,女的大了五、六歲是非常可怕的事,朋友和父母的唾沫會把我淹死,所以我絕對不敢有非份之想。我的父母是早婚,所以當我二十一歲剛參加工作他們就開始催我結婚生子了。

應該說我在找對像問題上沒費多少神,因為父母給我張羅過的對像不下一百個。後來我終於有了一女朋友,是我一個哥們兒的妹妹,歷史系研究生,比我學歷高,人家都不嫌我,我也就不能再挑。

而這個時候安梅仍舊孑然一身。我問她你到底想找個甚麼樣的?她笑嘻嘻地說:「我周圍的男的都怕我,我有啥辦法?」

我知道她這種人非精英男人不可,正好我表叔是大學中文系主任,於是乎先後給安梅介紹了好幾個研究生,但那些男的和她談上一兩次都敗下陣來,因為別看安梅沒有學歷(她曾經上山下鄉),但古典文學的底子比研究生厚實得多,動不動指出他們的破綻,搞得他們十分尷尬。

我對安梅說你別那強悍好不好?男人要是感覺不如你,還怎麼和你談對像呢?

後來,我周圍一些朋友成立了一個藝術沙龍,他們有搞美術的,有搞音樂的,有歌舞劇團演員,當然最多的還是文學青年,定期聚會,頗有天降大任於斯人之感。

我知道安梅愛熱鬧,就把她介紹過去,心想說不定哪個大氣的男人能夠識貨。

自從有了安梅,沙龍不再枯燥,即使談論國家大事,也都趣味橫生,生機勃勃,沒有誰不喜歡她。然而,一天上午,我由於昨夜爬格子起像晚了,到了單位已經遲到了兩個多鐘頭,辦公室對門的一位老兄對我說:「夥計,安梅自殺了!」

我一愣,說你少給我胡說八道!對方說:「誰騙你,今天早晨一上班她還來你們辦公室找過你,我說你還沒來,她轉身就走了。她一個人步行到了北關鐵路橋上,據鐵道邊拾煤渣的老頭說,這個女孩兒一直站在鐵道邊,直挺挺的,等火車來了,不慌不忙平平地躺了下去,結果被火車齊齊壓成兩截!」

我很久都沒有回過神來,假的吧?我實在無法相信她這種人會自殺,而且居然和安娜卡列尼娜一樣,臥軌!

後來我慢慢了解到一些情況,因為全國正在搞「嚴打」(據說起因是犯罪率太高了),輕罪重治。國人的習慣,運動一來,往往搞的比較過份。一家派出所「偵察」到我們那個沙龍不但有跳舞活動,而且跳舞的時候女的穿裙子,大腿隱約可見,男女臉部又貼的很近,燈光也很暗,這無疑是流氓活動了,典型的資本主義思潮氾濫,所以前一天下午兩個民警將安梅從單位強行帶走。

我由於是個舞盲,姿勢惡劣,舞會從來不參加,所以「倖免於難」,但安梅是常參加的。至於安梅在派出所受到甚麼樣的「待遇」,無人能夠知道。反正派出所的民警聽說人自殺了,急忙解釋說:「我們只是找她了解一些情況,一沒打二沒罵,當我們確認她沒有甚麼違法犯罪活動之後就讓她走了,誰也沒有欺負她。」

派出所同時還出具了一摞證人證言,都說派出所是文明執法,絕無不當。雖然很多人懷疑這些證言,但誰都找不到不利於派出所的證據。

總之,從派出所放出來的那個晚上,沒有人知道安梅想了些甚麼,反正第二天早晨一上班,她來辦公室找我,估計是想和我談談的吧,但偏巧我遲到了兩個多鐘頭,因此她逕直去了北關,一縷魂魄就這樣被沉重的鋼鐵巨龍壓斷了。

她的後事是一幫男哥們兒合夥兒操辦的,因為她的姐姐哭的一連多日不能下床,全靠輸液。

由於是自殺,單位不開追悼會,團委和工會更不會組織甚麼儀式,那個團委書記私下還說:「肯定是畏罪自殺!」所以向遺體告別全靠大家自覺。火化那天來公墓的人還是很多的。

直到今天我都沒有完全明白為甚麼會這樣。當然,那個時代被警察帶走是很嚴重的,更何況是以流氓活動的理由,至少很丟面子。但無論如何,既然派出所沒有毆打她(屍體未見其它傷痕),就算語言惡劣(這是肯定的),但以她這種豁達樂觀的性格,如何就走那一步呢?俗話說:好死不如賴活著。我和一些人就屬於這類,能屈能伸。

而她,是不是個性太強了?寧折不彎,甚麼屈辱也不能忍受,因此去了。

在殯儀館,她的屍體放在傳送帶上,我們這些偉岸的男人最後看了她一眼。雖然她面部完好,沒有任何傷痕,但容顏已經完全陌生,根本看不出是她,我甚至懷疑,真的是她嗎?會不會搞錯?

很快,焚屍爐的門一開,一團耀眼的火焰騰起,隨著爐門關閉,我知道,從此天人兩隔,一切都成了記憶。

 三十多年過去了,當年圍繞在她周圍一起嘻嘻哈哈聊天打球的男人們都將這件事淡忘了……
三十多年過去了,當年圍繞在她周圍一起嘻嘻哈哈聊天打球的男人們都將這件事淡忘了……

十多年過去了,當年圍繞在她周圍一起嘻嘻哈哈聊天打球的男人們都將這件事淡忘了,都到了退休當爺爺的年齡,最大的熱情就是整天在微信上曬吃喝和談養生,可她的身影總在我眼前搖晃。

我簡直無法控制,經常在心裏琢磨,她在派出所到底經歷了甚麼?假如我不將她介紹到那個沙龍,她就不會參加跳舞,也就不會自殺吧?假如那天早晨我按時上班,和她聊一聊,她也不會自殺吧?

如果她能活到今天,會不會有個優秀男人和她結婚呢?如果她知道今天的人再也不會因為穿裙子和跳舞而被警方帶走,知道當今女孩兒都怎麼穿,該露的露,不該露的也露,應當很驚奇吧?(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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