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思雨跑進來小廚房裏,挨著小馨坐下來。媽媽給秦思雨遞了一雙筷子。小馨趴在飯桌上,碗裏放著一塊大排骨,並沒有多少肉,她伏在碗上,一心一意地啃。秦思雨抬起眼簾瞅她,見小馨的樣子,笑瞇瞇的伶俐地說:「小馨,你家的飯比我家的飯好吃多了!」
小馨從碗裏抬起頭來,嘴角油汪汪的,向她一笑。秦思雨看著對面的媽媽,接著道:「你媽媽燒的菜比我那個媽媽燒的菜好吃一千倍。」
小馨又看了看媽媽,依然笑一笑。這兩個孩子,相比小馨,秦思雨倒顯得窮氣,處處露出可憐相,夾菜時習慣地傾起身,手握著筷子的那隻胳膊伸過桌面,在菜盤裏習慣地劃拉一下,浩浩蕩蕩的一大筷子菜,湯汁淋漓地夾來自己碗裏。這個孩子吃東西,其實挑食得厲害,吃得很少很少,也不肯吃米飯。可是,她總像是餓壞了的樣子。且只覺得別人家的飯好吃。
她看起來,有著一個自生自滅的小東西的機敏和淒惶。雖然生於一個膏膩豐盛的家,父親是本城第一財大氣粗的,然而他在這個家裏真正疼的只有弟弟,至於秦思雨和一對雙胞胎姐姐,他持有的認識是:若非等著弟弟姍姍遲來,這三個自他那個好打麻將、好塗脂抹粉的老婆的模子裏一一刻印出來的,吵死人了的丫頭片子,絕無來到世上的機遇。
他每每將此罪狀歸咎於老婆,難免不恨得惡形惡狀,咬牙又切齒的。
秦思雨的父親每天都有大量的飯局需要趕赴,他駕電單車穿行在小城裏的派頭,不像一個官運亨通的局長,也不像四個孩子的父親,而是一幅派頭十足,玩興未矣的樣子。
每到吃飯的鐘點,他便風掣電馳而來,嘟嘟地在樓下按著喇叭,那個腦袋後留一條辮子的少爺便樂顛顛的撲下來,爬上他的懷裏。
秦思雨的母親呢,香氣撲鼻地坐在牌桌子上,快樂地等著丈夫兒子來接她一起去赴飯局。
她的尋常打扮是大花緊身上衣,超短皮裙,頸項、耳際、手腕上,皆掛了鑲翠玉的金首飾,足蹬著恨天高的高跟長靴,同她丈夫一樣,她也是有派頭的、洋氣的。
家裏這三個天不管地不收的女孩呢,她們是怎樣毫無修理的長大,幾乎無人知道。只是眼見得一天比一天壯實,一天比一天刁滑,她們的懶法,簡直是天下無雙的。如果放學回家母親沒做飯,那麼她們中任何一個斷乎沒有做飯的念頭,她們總是玩到餓不過的程度,就做僅僅夠自己一個人吃的飯。
三個人在廚房裏忙忙碌碌,各做各的。下麵,炒飯,煮湯,發明的甚麼花樣都有。
每個人都氣勢豪邁地往鍋裏打雞蛋。而且,為了一點薑末、一撮蔥花,一勺老二從壇裏舀出卻被老大放進自己鍋裏的豬油,隨時地尖叫,廝打,對罵,手裏握著鍋鏟,臉上掛著被抓傷的印痕。
吃飯的時候呢,也不會閒著,嘴裏一邊顧著嚼,一邊輕描淡寫地對罵。吃過了飯的碗,便泡在水池裏,誰都懶得再伸一根手指頭沾沾水。
做母親的回來,一進廚房,尖叫一聲,抓過來,揪住一個就打,她穿著高跟鞋,樓上樓下抓捕她的三個女兒,如履平地。(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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