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選舉事務處遺失載有登記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及跟進措施。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向受影響的選民致歉,又直言選舉事務處做法不穩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截至4月7日共收到2,003宗相關投訴,已著手調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會議上首先承認事件中,選舉事務處出現不穩妥的地方,又向受影響的選民鄭重致歉。他指警方已把案件列為盜竊案處理,案件仍在調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展開調查。他承諾在收到調查報告後,會責成選舉事務處全面跟進,並落實相關報告所提出的各項改善措施。

譚志源稱若有違規將採取紀律行動

譚志源又說,決定成立一個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層級領導的專責小組,邀請相關部門(包括保安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和選舉事務處)代表為小組成員,全面檢討這次事件的成因和過程,汲取當中的教訓,並在小組報告中就具體運作提出改善措施。他並強調如有證據顯示有任何選舉事務處的員工違反內部守則或觸犯任何規例,選舉事務處會按照既定機制採取紀律行動。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表示,當日該房間內有32部電腦,其中有6部電腦載有378萬選民資料。保安方面由亞博館安排,房間出入口有1把電子鎖,只有2位同事持有門匙卡,每日員工離開時會停用該門匙卡。被盜的2部載有選民資料電腦,剛好放在紙皮箱上,其餘大部份放於紙皮箱內。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指,按指引應有當日出入該房間人士的記錄,但黃無回答能否提供該記錄。

民主黨議員林卓廷對選管會長期將32部電腦帶到會場的做法感到震驚,「你帶32部電腦,其中6部有300多萬選民的資料,只有一個電子鎖。沒有找人看管,沒有加其它鎖鎖上。你覺得自己是否有嚴重失職?局長你是否覺得你需要負上政治責任?」

譚志源再次承認保安安排上不妥善:「第一是不需要,第二是不適當,第三把風險提高。所以在文件中,署方汲取教訓起碼以後不會有需要把這300多萬選民資料應用在行政長官的選舉上。」

不排除提民事訴訟告政府

另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截至4月7日,署方共收到2,003宗投訴選舉事務處的個案。已於4月10日,依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38(B)條展開調查,會查詢選舉處及審查該處提供的文件證據,並諮詢不同保安電腦專家的意見,以衡量資料外洩風險。公署解釋因調查尚未完成故不宜出席昨日的特別會議。

郭榮鏗對公署選擇不出席特別會議感到非常遺憾,直言如果公署的行動不足夠,不排除代表300多萬選民提出民事訴訟控告政府,追究今次缺失,「選舉事務處作為收藏這些個人資料的一個部門責無旁貸,我們認為真的控告政府失職,或在民事訴訟上一個疏忽情況,這一定是選舉事務處必須承擔的責任。」

他強調公署必須交代,若調查結果證明政府違反了內部指引,或在法律上疏忽處理這些紀錄,會否在法律下以民事訴訟方式,代表300多萬選民向政府提訴訟。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則擔憂被偷的電腦中的加密水平,若電腦中有解密檔案的程式,將存在更高層次的風險,要求公署一併調查,「絕對不可讓政府每次說有加密要很多年破解,這絕對不是事實,我在此要求私隱專員要清楚調查,政府要將資料繼續公開讓我們知道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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