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太陽花學運「三二三攻佔行政院」案,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魏揚等21人被控涉犯妨害公務等罪。台北地方法院4月10日審結並宣判,魏揚等10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等罪部份均無罪。其餘11位被告涉犯妨害公務、損壞公物等罪,分別被判3月到5月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罰款。

據中央社報道,北院下午2時30分進行了宣判。魏揚等10人獲判無罪,陳建斌等11人被判有罪;其中,許順治在損壞公物罪部份被判有罪,但在煽惑他人犯罪部份,則是無罪。另,本案侵入建築物罪部份,除了1位梅姓被告死亡,有86位被告;不過,行政院撤回告訴,均為不受理判決。

對此,台北市警察局回應,尊重司法判決。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表示,肯定無罪判決;但部份被告為有罪判決,他難以理解,表示遺憾。

「三二三攻佔行政院」案,源於魏揚與黑島青陣線部份成員和其他學運社團人員,於2014年3月23日晚上7時左右,號召民眾在行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上進行靜坐抗議等行為。此外,也有大批民眾與學生,闖進行政院政務委員陳希舜的辦公室與行政院電器室,當時在場人士與警察發生拉扯等狀況。

警方於3月24日凌晨起,展開強制驅離行動,並沿街廣播要抗議群眾離開,開動鎮暴水車,以水柱驅離民眾,在清晨5、6時將行政院周邊道路清空。

黃國昌說,「三二四」佔領(行政院)行動與「三一八」佔領(立法院)行動一樣,都是為了挽救瀕臨懸崖的台灣憲政民主,「基於公益不得不為的公民不服從,應全面獲得無罪判決。」他表示,期待司法能在後續的審判中,從憲政高度來肯認公民的精神與行動。此外,政府也應查明「三二三」血腥施暴事件的真相,並追究相關責任。

「三一八佔領立法院」案,北院審理後認為,學生運動領袖林飛帆與陳為廷、立委黃國昌等22人的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七要件等,在3月31日對全數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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