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一個耄耋老人,已經不能開車了。為了「運動」,我幾乎每天拄著拐杖在家附近散步。這幾天,我忽然想吃「麻婆豆腐」。離我家不遠就有一個中國餐館。我每次出門,都是老伴開車,她只比我小一點點,晚上她也不能開車了。我暗示給她我的「慾望」,她沒贊成,也沒反對!

這一天,我忽然想「從我家『走』到餐館」,去買「麻婆豆腐」。我計劃走一段路,休息一會兒,最後到達應是沒問題。

但是我的估計完全錯了。剛離開家那一段,還馬馬虎虎算是走得還可以。再往下去,上坡下坡,我「休息」的時間比「走路」的時間還多。好不容易到了餐館,已是上氣不接下氣。餐館帶位子的韓國女士(我有點認識她),一見面就問:Are you OK?.

我坐下,暗示她我沒事。她立刻拿起菜單要帶我去裏面就坐。我告訴她我要買外賣。她立刻打動電腦收銀機,說:$7.50。

我拿著空盒子去裏面拿「麻婆豆腐」,但是找不到。我問了一個為客人加菜的東方人,他帶我去了「酸辣湯」的前面。(大概因為酸辣湯裏面有豆腐絲)我只好去找韓國女士。怕她聽不懂,我還把「麻婆豆腐」寫在紙上,她拿著去廚房。之後得到的回答是「我們不做了」。

我後悔太早付賬了,只好去拿了幾樣我喜歡的肉跟青菜,韓國女士幫我包好,我又坐回去休息一會才走出大門。門前是大馬路,汽車來回奔跑。我咬了咬牙,邁出第一步。

前途茫茫,我實在是走不動啊!經過一個酒店,買酒的人時進時出。我想拜託一位顧客帶我回家。等我走到人家附近,那人已經發動了車子,我「晚」了一步!

我咬著牙,勉強左拐右拐,到了一座旅館前面。門前車子來去很多,我就站在入口前面,一旦有車向我回家路上開來,我就伸出右手,舉起大拇指,表示我要「搭便車」,但是每部車都不停。我在那兒待了一會,幾十部車都過去了。我也實在很累了,就坐在旁邊的草地上休息。

一位穿西裝的男士,走到我身旁問: Are you OK? 我把我的故事告訴了他。他叫我進去旅館。我說我實在走不動。他開始扶我起來,看來很仁慈,很熱心,原來他是旅館經理,大名叫Ron。到了裏面,櫃檯女士起身相迎。扶我的經理說:「這位先生得休息一下。」一位女士給了我一瓶冷水,她的名牌是Nancy。他們兩人都說:「我們有辦法,你稍微等一下。」旅館經理好像到櫃檯後面打電話去了,Nancy跑進跑出,好像做她份內的事情,查看房間。

不久,我看見一部警察車,停在旅館門口。再一轉眼,警察向我問話了「您需要回家?」我說「是」。那警察是一位高頭大馬,很年輕的人。他立刻要看我的駕駛執照。

對這個問題,我有點反感,我當時有點猶豫,再一想,好像警察辦事,第一眼看駕駛執照是「天經地義」的事。我把駕駛執照雙手奉上。他立刻反身向外,走到他的車裏去了。

我有點不耐,看了看剛才扶我進入旅館的經理一眼,他也雙手攤開,做了一個無可奈何的表情。我倆猜警察是去他車裏頭,用電話檢查我的「犯罪」紀錄。

這一點我可不怕,可以放一百個心。我平生沒「騙」,沒「詐」,沒「殺人」,沒「放火」!

沒一刻功夫,他進來走到我面前:Let's go。我跟著他,走向他的警察車。

我想他沒有超過25歲,一個容貌端正、舉止有禮的美國警察,伸手把我的三件東西,放在他的公務車後座,很有禮貌地給我打開右手邊前門,請我入內。又輕輕地關上車門。他的車是福特牌,裏面是黑色,在駕駛桿旁邊安了一個電腦。他自己繞道從車後面,走到車前面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

我的三件東西是:一根拐杖,一件外套,一個剛從飯店買來的,沒有「麻婆豆腐」的午餐盒子。

他坐定以後,略微沉思,然後又用英文說:「駕駛執照」。我只好又把駕駛執照給了他,原來他要看我的住址。總算他預備要開動車子了。

我從台灣來美國住了52年了。這是第二次跟警察打交道。第一次,是剛搬來這個小城,三個孩子很小,一家五口,買完東西,半路遇上傾盆大雨,一位警察「叔叔」(當年我們這樣給孩子們介紹的)讓我們上了他的車,送我們回到家。

目前的這位警察,手腳俐落,長得很帥,立刻發動了車子,駛出旅館,上了我的回家大路。到了我家門口,他停了車,為我打開車門,陪我走到房門前。他看著我打開房門,我跟他握了握手,說了謝謝。他轉身離去。

一場「『麻婆豆腐』風波」於此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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