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今天凌晨簽發了對前總統朴槿惠的逮捕令,在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大樓10樓等待法院審理的朴槿惠隨後被檢方逮捕,成為南韓第3位被法院批准逮捕的前總統。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康富榮昨天對朴槿惠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朴槿惠有銷毀證據的可能性,因此接受檢方申請簽發了逮捕令。
分析認為,一直主張「個人沒有收受一分賄賂」的朴槿惠被批准逮捕,是因為法院認為朴槿惠與親信門主角崔順實的共謀關係成立。
據報道,朴槿惠涉罪13宗,包括受賄、濫用職權、洩露公務機密、強迫和強迫未遂等,其涉罪事項為曾被捕的前總統中最多。
其中最主要的嫌疑是受賄,檢方指控朴槿惠涉嫌與其親信崔順實共謀,要求三星向崔順實、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由崔順實外甥女張某營運的南韓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提供約298億韓元(約合新台幣8.08億元)。
檢方還指控朴槿惠曾逼迫53家大企業向事實上由自己和崔順實「共同營運」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744億韓元(約合新台幣20.18億元)。
三星向Mir和K體育財團出資(204億韓元)同時屬於涉賄罪和強迫罪,此項涉案金額僅算一次,朴槿惠涉嫌從大企業受賄或強迫大企業出資的金額共達868億韓元(約合新台幣23.55億元)。
檢方在提請批准逮捕令狀中指出,嫌疑人濫用總統職權,與共犯崔順實一同試圖謀求私利。嫌疑人辱沒國格,辜負民望,堅持否認犯罪嫌疑,毫無悔意。
檢方計劃直到4月19日的20天裡對朴槿惠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分析認為,將於4月17日南韓總統大選競選活動正式開始,因此檢方很可能在此之前對朴槿惠提起公訴。
隨著法院簽發逮捕令,朴槿惠被移送至京畿道仁旺市的首爾看守所並被關進單人牢房。雖然崔順實也在同一看守所,但兩人是共犯,被禁止見面或進行書信交流。
為了避免挺朴槿惠派民眾的抗議示威,警方已派出20個連的警力嚴陣以待,被送往收押於首爾看守所的朴槿惠被剝奪了包括侍衛在內的一切禮遇。(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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