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共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在兩會宣讀工作報告,將「709事件」作為首要「政績」。大陸律師認為此案是中國司法系統的恥辱,歷史會證明這是一宗辦案機關的公檢法人員集團犯罪的案件。

兩高稱709事件為首要政績

中共的兩高在報告中都將「709事件」作為他們的首要「政績」。最高檢在報告開頭回顧2016年工作中的第一條時,為天津檢察機關背書,稱其「依法」起訴了周世鋒、胡石根等「顛覆國家政權」案,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的案例。

最高法在報告開頭談「維穩」時,第一條所謂的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中,稱「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審結周世鋒等顛覆國家政權案」「加大對暴力恐怖、邪教犯罪等懲治力度」等等。

隨後,周強的報告再提「配合最高檢出台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審理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將「709事件」放在習近平反腐打虎的政績之上。

中國恥辱 周強報告不妥

由於周強在今年年初時公開宣稱不搞司法獨立、三權分立、憲政民主,被外界痛批。大陸學術界、律師界、公民團體分別發出罷免首席大法官周強的呼聲。

大陸著名學者茅于軾向本報記者表示:「周強出來做法院的工作報告是不妥當的,作為最高法的院長,他此前發言拒絕司法獨立是完全錯誤的,遭到很多人的反對。讓他出來做報告,等於是堅決跟大家作對了。他後來覺得不好意思收回自己的發言了。」

原山東大學教授孫文廣表示:「像周強這樣的人,能夠當上最高法院院長,這是中國人的恥辱,是中國法律人的恥辱。」

歷史將證明709是錯案

「709事件」是指2015年7月9日開始,中國大陸維權律師遭到大規模抓捕事件,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成重點目標,多人被抓捕失去聯繫,包括律所主任律師周世鋒在內。截至2015年底,全國至少有316名律師、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維權人士及家屬,遭遇被傳喚、限制出境、軟禁、監視居住、拘留、逮捕或失蹤等非法對待。

維權律師江天勇案的辯護律師陳進學對美國之音表示,周世鋒、胡石根等人的案件是一個冤案,他們在整個辦案過程中都被拒絕自行聘請或委託家人聘請律師,而且遭受了媒體「審判」,被迫進行了自證其罪,這些都是違反了中國法律。

為維權律師王全璋辯護的北京著名維權律師程海接受本報採訪表示:「高院對下級法院的判決不應當積極表態,因為除判決之外還有申訴權。只有自己經手的案件才可以評論。在每個案件的多審判決中,不是當事人認罪不認罪的問題,像聶樹斌案、呼格案都是被迫認罪的。所以認罪有真有假,即使真認罪也可能是當事人的錯誤認識。按照中國的法律,當事人的認識不會影響判決定罪的,但對量刑有一定的影響,因此他們(兩高)的表態違反法律規定。」

程海表示,「包括已經被判決的周世鋒、胡石根等,還沒有被判決但已經被起訴的李和平、王全璋等人,他們都是進行公開的合法活動,沒有(從事)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

程海表示王全璋是無罪的,「這些辦案的人員就是踐踏中國的法律,構成『徇私枉法罪』『玩忽職守罪』。」

程海律師表示,周強的那些話都是歪曲事實的謊話,沒有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因中共媒體的一言堂,其餘反對的聲音發不出來。所以這種判決不是證明兩高的業績,而是證明枉顧事實,故意的錯誤判決,是司法界的恥辱。歷史將證明這個案子是一個錯案、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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