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從奚曉明到黃興國,再到蘇榮、徐翔、吳天君,可見多個大案要案的司法進度被加速。

首先,重判重罰不代表有真相,但後者卻是外界更為關心的。

例如徐翔案,媒體聚焦百億罰款,創個人經濟犯罪罰款的新紀錄。別忘了,徐翔多年來利用內幕交易炒股,累積身價至少400億。去年股災期間,操縱股價,在萬億市值蒸發的另一邊,是無數股民血本無歸。

徐翔案的背後,不僅是資本市場監管與被監管上下串通的問題,還是A股上市公司能夠淪為一部份人圈錢、洗錢的工具,在類如徐翔的操盤手背後,不僅是有而且是直通廟堂的那種權貴,他們才是徐翔們「操縱股價、非法獲利」的受益人,也是最該曝光的人。

其次,在國內媒體報道上,對於動輒上億貪款的官員,總是把其腐敗跟奸商、親人聯繫在一起,這造成一種印象,彷彿某種程度上貪官也是「受害人」。

例如被判無期的蘇榮,媒體報道普遍放大他的妻子貪財成性。其實蘇妻在江西官場充當代理人之前,蘇榮早在甘肅,特別是擔任中共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期間,就收賄成癮,這些陸媒鮮有報道,但從未檢討過,即使是所謂相對「開放、敢言」的財新網。

再者,十八大後落馬官員多有一個共同的大背景,卻始終被掩蓋,以至落馬原因本末倒置。

據統計,十八大後落馬的各領域各層級的腐敗官員,基本都與迫害法輪功有關,換言之,他們仕途竄升跳板基本來自於參與迫害,同時,這還是他們至今不收手的最大籌碼。

海外媒體2011年曾報道《江澤民終生後悔的兩大事件》,其中一件就是鎮壓法輪功。作者揭示,江澤民在2010年起至少兩次對身邊的人談到。2010年時空背景,是江澤民在全球範圍被告,要求嚴懲其反人類罪。所以江的「後悔」不是真的,只是一種「哀兵」政策。

去年9月,中共中辦也曾發放一機密文件,稱要給予法輪功學員「解脫」。不論過去還是現在,不論江澤民還是中共出於甚麼目的放出這些資訊,但值得人去反省與深思,難道還要繼續這個被江「自認蠢事」的迫害,繼續中共這個「民痛仇快」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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