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中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上表示,今年,全國法院要嚴厲懲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周強表示,要堅決抵禦「敵對勢力」策動「顏色革命」企圖,始終繃緊反恐怖鬥爭這根弦。在央視新聞網播出的相關視像裏,播音員的畫外音稱:「最高法院要求,要深化反X教鬥爭」,防止X教成為影響政治安全的突出因素。

此番講話凸顯一個事實——中共政權危矣。一個自信、穩定的政權,何需「始終緊繃」、嚴防被「顛覆」,更不會大興文字獄,瞄準維護人權、堅守信仰的正義人士。再者,中共喉舌及各級官員,為了維持統治,一向顛倒黑白。解讀周強的發言,一窺「煽顛」及「顏色革命」之究竟。

「煽顛」和「反革命」罪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簡稱「煽顛」。根據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第2款,此罪為「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份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根據第113條第2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根據第56條,「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份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律師、自由撰稿人牟傳珩告訴大紀元記者:「『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其實是過去的「反革命罪」的演變,但是它還是有政治上的概念。就是說你對它這個政權進行某種威脅,它就把對國家危害的概念聯繫起來,然而再懲罰你,其實不是你危害了國家安全,而是它感到『危害』了它的意識形態才對你進行懲罰,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獨立中文筆會榮譽會員、自由撰稿人陳樹慶受訪時表示,真正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是剝奪了人民的選擇權,把這種人民的選擇權轉變為一黨獨裁的權利,這才是真正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陳樹慶指出:「古代講忠義,現在也有忠義,但是我們都是對國家、對人民忠義,而不是對損害國家、損害人民的個人和組織忠義,不能混淆黨與國家概念。」

民主人士徐光認為,如果一個公民只是因為發表了一些不同政見,講了一下公道話,就能夠對政府造成一種顛覆威脅的話,說明這個政府本身就存在問題。徐光說:「為甚麼它要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這說明它內心的虛弱、缺乏自信的一種表現,在沒有得到百姓擁護下,它只能使用重刑,用強制暴力把民意壓下去。」

2016年4月8日,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對異見人士王默、謝文飛等四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做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這四人一年半至四年半徒刑。他們的「罪行」是:2014年10月,香港「雨傘運動」期間,他們曾在廣州街頭拉起「支持佔中」的橫幅。

2015年9月19日,王默在自我辯護詞中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就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是中共政權鎮壓政治反對者的一個工具。這種背景之下,通過所謂的審判把政治反對者送進監獄就成了參與此案公訴人、主審法官的政治任務。」

「我不知道區區一條橫幅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之間有甚麼邏輯、因果關係?常識告訴我只要國家存在國家政權就會存在。只有國家被外來侵略者滅亡吞併或者分裂成幾個國家的情況下,這個國家的政權才能算被顛覆⋯⋯我遠在廣州只是通過拉橫幅來表達我對港人佔中爭取權利行為的支持態度而已,這就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了?」

2016年1月8日,在「709」案中被帶走的李和平律師的助理趙威,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消息一出,有網友向大陸年輕人倡議說:「青年朋友們,你們的同齡人,李和平律師的助理,90後的小姑娘趙威(網名考拉),近日,被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罪逮捕。作為一個柔弱的女孩子,她無非是憑著自己的良知做人、做事,無非是按照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在網上對這個社會發表一點自己的看法,這樣手無寸鐵的一個弱女子,她有甚麼能力來顛覆這個有著960萬平方公里國土、數百萬軍隊的國家?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被中共扣上「煽顛」罪名者,都是敢講真話、維護正義、勇於維權的公民,其中包括一批前仆後繼、為民請命的「死磕」律師。他們熱愛祖國、關心民生,勇敢的實踐理想。例如,謝燕益律師曾經參與代理數十宗維權案件,包括多宗法輪功信仰案件。他表示,如果是個人得失的話,他可以退,但是關係到所有公民的權利、所有公民子孫後代的事,絕不能有絲毫退讓。

顏色革命

 顏色革命,又稱「花朵革命」,指從上個世紀80、90年代開始的、發生在中亞和東歐獨立國家的、一系列以和平方式進行的政權變更運動。這些運動的參與者擁護自由民主與普世價值,以非暴力手段抵制控制國家的現政權。在顏色革命獲得成功的地方,原來的獨裁政權被推翻,代之以民選政府。而這樣的「花朵」是中共所懼怕、所要抵禦的。

去年,共青團中央推出了短片「警惕顏色革命」,以講述東歐顏色革命,向國民發出警告。短片製作人稱:「一定要警惕身邊的『顏色革命』,決不能讓來之不易的和平安寧、幸福生活付諸東流」,「絕不能用假設的美好來破壞現有的和平與穩定。」在短片裏,與「顏色革命」掛鈎的,是「四獨」人士、維權律師和星條旗,而這便是所謂「西方反華勢力」的組合,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2016年8月2日至5日,周世峰律師、維權人士翟岩民、勾洪國、宗教信仰人士胡石根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獲刑3年至7年半徒刑或緩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至5年。

胡石根在判決書上關於「顏色革命」的闡述,引來民眾的稱讚。他寫道:「我就是想抹黑司法,抹黑公安,抹黑政府。」「我想讓更多的人認同我,引起老百姓對政府不信任。所有的敏感事件我都關注,我就想用這些敏感事件推動我的『和平轉型』理論。」「我多次在『同城飯醉』中,向一些律師、訪民大談自己的『和平轉型』理念,提出轉型的『三大因素』『三個階段』和『五大方案』。我把這些理念灌輸給其他人,就是想達到『顏色革命』的目的。」

江天勇律師自去年11月21日起失蹤,後據陸媒12月16日報道,他已被中共當局拘捕。當局拒絕提供處罰決定書、拒絕讓律師查看案卷、拒絕提供拘留通知給家屬委託的律師。

12月23日,中共警方證實,他們在調查江天勇,說他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配合

警方的行動,共青團中央製作了短片《報告境外勢力:江天勇已經被我們抓起來啦》。該短片詆毀江天勇律師,「罪名」依然是陳詞老套:「勾結」「境外勢力」。

江天勇曾有此言:「我希望有一個選舉透明的、公眾參與的政府,我不會因為參與公眾事務就被說成煽動顛覆國家,我想說甚麼我能說,不會因為我說甚麼,警察來找我,就把我抓起來。」「不過它越打壓,也就讓我們越認識到,這一套機制只要在,它就是一個懲善揚惡的世道,大家就沒辦法正常做人,這一切必須改變,必須結束!」

誰是邪教

中共的所謂「邪教」說,是中共打擊異己、迫害信仰的一根大棒。中共打著「法治」的旗號公然違反法律,迫害人權,踐踏普世價值。中共以謊言和暴力殘害中國人民,毀滅傳統文化,它根本不具備界定邪教的資格與權力。而事實上,中共才是真正的最大的邪教。

大紀元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九評之八】「評中國共產黨的邪教本質」對此有深刻的論述。

「共產黨與正教有鮮明的區別。因為正統的宗教都是相信神的,相信善的,以育化人的道德和拯救人的靈魂為目的,而共產黨不相信神靈,並且反對傳統道德。

共產黨的所作所為證明它是一個邪教。以階級鬥爭、暴力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為中心的共產黨教義,導致了充滿血腥暴力與屠殺的所謂共產革命。共產黨政權的紅色恐怖持續約一個世紀,禍及半個世界,導致數千萬至上億人喪生。這樣一個創造人間地獄的共產黨信仰,正是人世間的頭號大邪教。」

中共奪權後,把對中共的無條件信服變成了荒唐的「國教」教義,只許進,不許出。它崇尚暴力,蔑視生命,否定天理。其邪教本質和危害註定其必然滅亡。

「雖然在實踐中不斷犯下禍國殃民的罪惡,但是它永遠不會承認自己的罪惡,也永遠不敢讓人民看清自己的本質⋯⋯這樣一個制度化、社會化了的邪教,其發展方向,只有走向徹底的墮落。由於權力的高度集中,由於對社會輿論及各種可能的監督機制的扼殺,沒有任何力量能夠阻止共產黨走向墮落和腐敗。」

中共的反「邪教」之說,是一成不變的最大諷刺。

拋棄中共是大勢所趨

自2004年大紀元推出《九評共產黨》以來,全球去共化浪潮迅猛推進,國際各界譴責中共人權罪行的聲音日漸響亮。迄今已有2億6千多萬民眾聲明退出曾經加入過的中共黨、團、隊組織。體制內外,幾乎無人相信共產主義。中共黨員已成恥辱的代名詞。中共官場的巨貪巨腐,令世人看清:本質邪惡的中共從上至下潰爛不堪,絕無任何改良的可能。然而,中共的專制機器還在運轉,還在迫害良善。人權罪犯執迷不悟,試圖逃脫被清算的命運。在此種形勢下,中共發佈的固守共產意識形態的視像,中共最高法院長的講話,都是解體前的掙扎,雖不出意料,但註定無濟於事。

中共治下67年來,製造冤案錯案無數,濫殺枉殺無辜千千萬。今日,維權律師竟成階下囚,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真善忍」被酷刑折磨甚至殺害。最高法院的職責何在?近21萬份控告江澤民反人類罪的訴狀,已從大陸和海外寄自中共最高法及最高檢察院,法院的領導人有無查閱審理?迫害元凶、幫凶、從犯都必須接受審判和嚴懲。倘若漠視民意,罔顧百姓死活,死守邪惡暴政,那將在背離良知的路上越走越遠。

紅色,是中共政權的專屬色。沾滿同胞鮮血的紅旗,殺戮而出的紅彤彤的世界,血雨腥風,紅色恐怖。紅色,給中國帶來了甚麼?八千萬生命的消亡,傳統文化的覆滅。今天,中國有近2億貧困人口。窮苦的人民為溫飽掙扎,而中共貪官權貴們富可敵國。

中共,逆天叛道,泯滅人性,反天、反地,犯下無數反人類罪行。如此赤色,當必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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