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美國作家及政治經濟學人弗朗西斯・福山最初提出了「歷史終結論」,當時這個論點在歐美世界和中國大陸都有著巨大影響。這個論點預言西方民主制度即將徹底勝利、東方專制制度即將徹底失敗。

奇怪的是,作為這個預言的作者,福山理應遭到中共的排斥,但實際情況卻完全相反。2015年,福山先後被王岐山和習近平接見。當局高層為何會如此高調會見福山?有大陸學者認為,這是因為福山說出了當局領導人一直想說並力行實踐的想法。

2011年,福山出版了他的新著《政治秩序的起源》,2012年,該書中文版便在大陸出版。福山從中國的歷史經驗中提煉出「國家建構」和「國家能力」這樣的概念,由此闡述政治秩序的起源。福山在書中認為,秦朝憑藉政治權力建立了「強大的現代制度」,「在事實上定義了中國文明」,同時福山也認為漢朝制度是一個偉大的制度。

福山對「國家能力」的強調、對西方民主制度的批評,符合了當局領導人的想法。即在中國大陸採用一種類似「威權模式」的體制。用當局領導人的話來說,要「貢獻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國方案」。

無論這個「中國方案」最終如何,這其中不會包含中共。

中共從其歷史上的所為,一直到現在,已經背負了太多的包袱,並喪失了改良和民意基礎。

中共體制內的改革難成

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雷洋案的判決,對當局「依法治國」的理念傷害很大。

2016年平安夜前,中共宣佈對打死雷洋的5名涉案警察不予起訴。中共還一口咬定雷洋有「嫖娼」,且拒捕,雖然警方在拘捕過程中有「玩忽職守」,但由於雷洋吃得太飽,所以被打死。

此結論引發輿論譁然。

海外媒體引用消息說,即使雷洋案的內部調查人員也對這一結果極為憤怒,中共極端害怕這件事情的終極真相曝光。

據稱,調查人員在屍檢時發現,雷洋的陰囊處發現有針孔,有遺精。這一發現,讓官方說的事發當天雷洋「嫖娼」,公安提取了雷洋「避孕套DNA」的說法更加可疑。此前,有賣淫女在央視自證為雷洋提供性服務。但民間傾向於相信是警方為了牟利,將當天偶然路過的雷洋污化成了「嫖客」。

之所以中共對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雷洋案涉事警察被抓後,北京警方有4000人提出辭職。此事給北京市委和警方造成巨大壓力。

然後,雷洋家屬放棄訴訟,獲得天價賠償(其中2千萬現金,外加一套12萬/平方米價值2千萬的房子)的消息也在網上流傳。

北京4000名警察揚言辭職,此舉直接威脅北京的治安。打死雷洋,在民眾看來的不平等,在中共體制內這些自認為「冤屈」的警察看來,恰恰認為是合理現象。

習李一直想要給中國人民一個親民的形象。習近平曾經去吃慶豐包子,據說李克強也曾經要求過關心訪民,給訪民提供熱乎乎的饅頭。可是在雷洋事件上,中共的體制不允許體制內的部份人(警方)也不允許當局「依法治國」。

自江澤民及其手下「貪腐治國」以來,公安系統官員形成了利益鏈,每一個層級,都有自己「黑吃」的對象,正是這種利益保障,才換取了公安對中共中央的忠心和效力。

而且公安把中共中央的所謂「維穩」政策與領導人的人身安全綁架在一起,讓中共中央不敢輕易做出對公安不利的決策與指令。

在中共體制內,在這種盤根錯節的利益交織下,任誰想要推動改革,都舉步維艱。

中共司法不公 為所欲為

2015年8月到10月,51歲的趙春華在天津街頭擺了一個射擊攤,經營打氣球的生意。去年10月27日,她被警方抓走。此後一審,趙春華因為6支射擊槍被鑑定為槍支,被以「非法持有槍支罪」的罪名,判刑三年半。

這條消息,在陸媒上火爆了相當一陣。對趙春華的判刑是否過重在民間引發爭議。民眾普遍同情趙春華,並對中共司法不滿。

有網民反映,在淘寶的司法拍賣平台上,河南省新縣法院去年曾拍賣過幾把涉案模型槍。其中一支SVD模型槍,與天津趙春華涉案的,竟然是同款。

還有網民翻出了之前的類似案例。

2010年12月17日晚上,北京王府井兩車相撞並起火,事故的主角是被稱為商界「京城四少」的兩名成員——王爍和王珂。

當晚,王爍駕駛大眾車與王珂駕駛的奧迪A6發生道路駕駛糾紛,王爍持槍狀物從車窗指向王珂。此後雙方再發生道路衝突。王爍的大眾車上下來一名男子,手持一把「手槍」指向奧迪車司機。雙方沒有說話,對峙了一小會兒,持「槍」男子上了大眾車驅車離開。

王爍「非法持有槍支」,並當街鬧事,但最後僅被判刑三年,緩刑四年。這名富商的孩子實際等同於被無罪釋放。

另有陸媒梳理了近年來23個因擺氣球射擊攤被追刑責的案件。結果是:17名被告人被判緩刑,3個被告人被判處管制,僅有3人被判處實刑。

呼格案涉案警察馮志明,涉「非法持有槍支4支和子彈549發」罪名,但也只是被判三年(其它罪並罰)。

中共司法體系之不公和為所欲為,可見一斑。雷洋案的判決也明顯是司法系統屈從於政治壓力的結果。

現時中國社會的民心在快速流失

在任何社會,哪怕是中國古代,司法都是保障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最簡單的道理。

很多時候,政府與民眾、民眾與民眾、權貴與民眾之間都需要司法。一旦矛盾或者衝突產生而雙方不能自行解決的時候,司法就會介入,保證社會基本的公正。

對執政者來說,司法更是社會和政治秩序的根本。法就是秩序,這是中國一些傳統學說的中心。一旦社會失去對司法的信任,懷疑司法,那麼這個社會就必然出現暴力橫行的局面。

現在的中國大陸,中共官員和有錢人可以通過權或錢扭曲司法,把司法作為壓制民眾的工具,隨意解釋法律,隨意執行法律。這就使得不同的人在法律面前有了不一樣的待遇。

不公正必然產生對司法的不信任,這也是在大陸「維穩」經費居高不下的原因。社會方不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地方和中央政府只能靠暴力來維持秩序,於是底層則依靠暴力甚至自己的生命來爭取其所認同的社會正義。

其實中共自身都不相信司法,因為司法只是維護其獨裁的工具。只要對其統治有利,中共可以隨時、隨意地修改、扭曲法律條款。

2015年,王岐山在會見福山時認為「司法獨立」行不通,並稱,「司法一定要在黨的領導下進行,這就是中國特色。」

對當局高層來說,如果沒有司法公正,必然導致直接面對民眾。任何政權不管其暴力機器有多麼強大,光靠暴力來統治,最終都會被民眾所推倒,這是被歷史多次證明的事實。

早在幾年前,海外的知名親共學者,已對中共發出「除了容許司法相對獨立,沒有其它任何辦法」的感慨。

當局在十八屆四中全會後雖有一些司法改革的舉措,如設立巡迴法庭、領導幹部干預司法實行終身責任制度、平反聶樹斌案等,但這些遠遠無法補救天津趙春華案、雷洋案所帶來的對整個社會信心的傷害。

換句話說,由於中共歷來的無法無天本性,加上從江澤民掌權開始對整個司法的破壞,那種慣性一直延續至今,中共造成的民心流失速度要遠快於當局恢復民心的速度。

而一旦實行司法獨立,中共會面臨各項指控。因為這個政權,長久以來一直是在違法的狀態下運作著。

解散中共、重組政黨是唯一的選擇

在政治方面,中共在歷次的運動中,至少直接和間接傷害了近一半的中國人。

僅舉幾例:

大饑荒餓死了三千萬中國人;
「文革」使得大陸一億人被整,二千萬人死亡;
「六四」血債,中共背負至今;
對一億法輪功學員的鎮壓,從家庭的角度來看,等同迫害了幾億人;
在中共的體制中,當局再想要「凝聚民心」談何容易。「依法治國」搞得再好,當幾億民眾索要歷史上的血債時,中共怎麼辦?怎麼還得起?

民生方面,大陸陰霾橫行,民眾怨聲載道。當局雖下狠心治霾,環保督導組四處出擊,由於各方利益的糾纏,地方上應聲者多,實幹者寥寥。

經濟方面,中共官員數量之多,舉世罕見,要養活這批官員,就要從民間、企業徵收大量稅賦。目前企業家、中產和精英們紛紛「跑路」。李克強也公開承認中國企業的「制度性成本」太高。

要徹底解決這些問題,當局無可避免要對中共體制作出顛覆性變革,並清理之前多名領導人掌權時期的政策和遺禍,清洗處理大批官員。在當今的體制內,連周永康真實的貪腐數目、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等都在被掩蓋的狀態下,這種大變革實在難行。

當局領導人已經在多個場合強調「人民」的幸福和利益。2015年9月3日,領導人還提出「正義必勝、和平必勝、人民必勝」的說法。如果真以14億中國人福祉為重,那解散中共,重組政黨,就成了當下的唯一選擇。

其實,中共倒台之後,「威權主義」還可以存在。那時侯再討論「貢獻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國方案」,整個世界對此的認同度會比現在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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