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迴法庭改判聶樹斌無罪。這意味著,聶樹斌在被執行死刑21年後,這個家庭漫長的申冤之路現在才劃上句號,遲來的判決雖然可以告慰死者,但逝去的生命、老去的年華和那些難以安寧的內心提醒著人們:類似的恐懼和不安,如何才能不再重演?

聶家從一開始就認定兒子被枉法冤殺。或許是天意,10年之後的2005年,聶家的判斷被證實。犯下多條命案的真兇王書金被河南警方抓捕。但沒想到此案一拖又是10年。

在21年辯冤白謗的歷程中,聶樹斌的家人遭遇的打擊蒙受的屈辱超出了我們的想像。一個人的生命對整個社會而言或許微不足道,但對他本人乃至一個家庭來說卻是百分之百。

12月2日庭審現場,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聽完遲來的判決,先是落淚,然後開始嚎啕大哭,並3次大喊「我那孩子回不來了」,「讓我的孩子回來吧」。

對於一個已經蒙冤死去的年輕人來說,所謂遲來的正義沒有任何意義!因為這一天只是法律在對聶樹斌進行了長達7,890天的羞辱後暫停了羞辱,只要當年的作惡者與後來的瀆職者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只要司法體制不改革,刑訊逼供濫殺無辜的案例還會層出不窮。

這場遲來的審判如果不是真正的罪犯王書金最後時刻良心發現,如果不是案發地大批主政官員不慎落馬,聶樹斌21年的冤屈能夠翻案嗎?

聶案律師陳光武感慨萬千:「聶案的昭雪,既不是正能量的勝利,也不是遲到的正義,更不是法制的進步。完全是全社會無數百姓、專家學者、律師們不懈努力的結果。這在中國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隨著網絡管制越加嚴苛,律師發言將受處罰,無數類似冤案只能冤沉海底。」

聶樹斌活了21歲,從他執行死刑到平反,也正好過去了21年,這不是甚麼遲來的正義,分明是這個時代的恥辱!因此陳有西律師提議:追責必須徹底,從法、檢、公所有直接責任人倒查,一一鑑別追究。包括內卷中記錄的所有批示官員、合議和審委會討論中主殺的責任法官,一個也不能放過!追查責任不是同誰過不去,而是為了震懾以後繼續會刑訊逼供、違法草菅人命的司法人員。(因篇幅所限,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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