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昨日發表2015/16工作報告,報告期內共接獲1,500多宗投訴。與2014年的雨傘運動有關的投訴中,監警會共接獲172宗須匯報個案,其中168宗已通過。有5宗個案獲證明屬實。監警會首次透露「朱經緯案」的詳細過程,監警會認為「毆打」應獲證明屬實,但警方多次「討價還價」,嘗試將指控改為「濫用職權」,直至去年12月中才接納「朱經緯毆打途人屬實」。

監警會在2015/16年度共接獲1,572宗新個案的調查報告,按年減少了約27%。監警會通過1,784宗投訴個案,涉及3,360項指控,分別下跌約20%及18%。

最多的指控是「疏忽職守」,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及「毆打」。通過的所有調查結果當中,有163項指控,分別列為「獲證明屬實」、「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和「無法完全證明屬實」,佔所有指控近5%,比率按年上升約一個百分比。

5項指控獲證明屬實

監警會於2015年3月成立了一個由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成員組成的特別工作小組,集中處理由傘運所衍生的投訴個案。監警會共接獲172宗有關傘運的須匯報個案,截至本月通過了警方168宗報告,涉及274項指控。佔最多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有67項,其次是「毆打」及「疏忽職守」,分別有63 及62 項。

但當中有超過200項「無法追查」或「投訴撤回」,只有4項「獲證明屬實」、1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包括前警司朱經緯涉嫌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解釋,大部份「無法追查」是因為投訴人作出投訴時未有留下有效的聯絡方法,或者不回覆投訴警察課的任何聯絡。他指,雖然投訴人提供多少資料屬自願性質,但若投訴人能盡力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將會有助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公平、公正及更有效率地處理投訴。

監警會首次透露處理「朱經緯案」的詳細過程,期間投訴警察課多次「討價還價」,更曾希望把屬實的指控由「毆打」改為「濫用職權」。監警會在2014年11月收到投訴,翌年5月,警方投訴警察課回覆指個案「無法證明屬實」,監警會6月回覆表示不同意,認為「毆打」應獲證明屬實。警方在兩星期後,修改個為朱經緯「濫用職權」屬實,監警會回覆堅持朱經緯毆打途人。警方7天後,再將改為朱經緯毆打「無法完全證明屬實」、濫用職權「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監警會繼續堅持「毆打」應獲證明屬實,並提出尋求刑事法律意見,到去年12月中,警方最終接納「朱經緯毆打途人屬實」。

朱經緯最終接受警告,記入分區報告檔案中,但監警會表示警方仍未收到律政司決定是否會檢控朱經緯。

民陣憂朱經緯案不了了之

民陣回應監警會報告,指曾與投訴警察課就「朱經緯案」與監警會存有分歧。民陣認為投訴警察課將朱經緯棍毆途人的片段,竄改為不構成毆打,只會令人感到投訴警察課為警方護短,沒有克盡處理投訴警察的職份,擔心令市民進一步失去對投訴警察課的信心。

民陣又對律政司仍未向朱經緯提出檢控表示失望,擔心案件最終不了了之。他們引用港大民研的數字,自雨傘運動以後,公眾對於監警會、投訴警察課的不信任均有上升趨勢,認為屬「自己人查自己人」,促請儘快就朱經緯案提控,還香港人公道。

對於有大量投訴過案被列為「無法追查」,民陣建議監警會隨機抽查個案,檢驗是否符合「無法追查」的要求,又認為若投訴人願意再作調查,應該重啟投訴個案。

另外,7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的案件,辯方昨日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杜大偉原定於明年1月6日裁決,但案件經控辯雙方商議後,定於明年2月14日裁決,所有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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