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李晛瑞,1980年出生於北韓,身為軍人的父親因貪污罪名入獄,出獄後自殺身亡。1997年李晛瑞非法越過鴨綠江到了中國後被認為叛逃,便再也無法回到家鄉。2008年成功尋求政治庇護而到南韓首爾。從南韓外國語大學畢業的她,近幾年經常在國際舞台上演講,呼籲大眾關注人權問題及北韓的現況,為其他「脫北者」發聲,也幫助近親逃離北韓。
至少我有個方向了。「我可以見他們嗎?」
「你得要在警局提出官方申請,」那個男人說。「但是在我們的文書工作還沒有處理完以前,你這麼做是沒有意義的。」
這些男人的態度擺明了所謂的「文書工作」一點也不急。但我至少來到了自己熟悉的領域。
不管要付出多少代價。
在接下來的七天當中,我不停地在警局跟移民辦公室之間來回奔波,以跟官員建立起關係,跟他們建立起情誼。
我知道自己得要行賄。我試著去想像,如果是我母親的話,她會怎麼去處理這件事——透過親和力、說服力跟現金三者的結合。我很友善。我會奉承他們。我知道了他們的名字跟癖好。我每天都比任何人早到移民辦公室,然後就坐在外面的長椅上等,如此一來他們每天早上看到的第一張臉孔就是我的臉。我會送給每個人一包煙。如果不這麼做的話,如果我只是坐著等他們辦好了通知我的話,我知道自己可能要等上好幾個禮拜或好幾個月。
在這裏,本來只要幾分鐘就能處理好的行政工作,會被拖到好幾個小時或好幾天。
午後的潮濕會削弱每個人的體力。但每一天,我都覺得自己一寸寸地接近我的目標。
移民辦公室裏的官員跟我說,他們想要抽紅色的萬寶路,也就是香煙裏面最貴的那種。他們一旦知道我好說話,而且想跟他們打交道的話,他們的腐敗就會赤裸裸地展現出來。每次我前去拜訪的時候,他們都會問我從自動提款機領了多少錢出來。
「一百塊錢,」我會這麼說。或者是:「只領了五十而已。」
他們會輕拍我的手,說他們要看。然後我會把那疊寮國的貨幣「基普」拿出來遞給他們看;他們會拿走約半數的紙鈔(有時也會多一些),然後把剩下的遞回來給我。
接連被敲詐了幾天,加上吃飯跟住宿的費用,幾乎耗光了我所有的錢。雖然不情願打這通電話,但我也沒有其它選擇了——我打給了在首爾的金,他立刻就轉了一筆錢給我當資金。我非常感謝他,並跟他說這筆錢一定要算是我跟他借的。我會還給他,就像我把錢還給瀋陽伯父那樣。
在早上拜訪過移民辦公室以後,我下午能做的事情就不多了,因此我會坐在一間叫做「咖啡屋」的店裏閱讀。咖啡屋是一間西式的咖啡館,店內有提供泰式跟西式的食物。我還記得一點點英文,但依然看不懂菜單,因此我問服務生,坐我附近的某個顧客點了甚麼東西。
「麵,」他用英文回答我。
我每天都吃麵。一星期以後,我想換個口味,因此打電話問金「飯」的英文怎麼說。
「Rice,」他說。
「Lice,」我複誦一遍,只不過講成了英文裏的「蝨子」。
「不是lice,是rice。這是兩種不同的東西。要講rice才是對的。」
「好。Lice。」
我每天中午都在咖啡屋用餐,每天晚上則是在尹先生的中國餐廳用餐。為了要減少花費,我開始不吃早餐。我不在乎。這會讓我覺得自己跟母親還有弟弟團結一心。我甚至不敢去想像他們吃的是甚麼食物,或者餐點的量有多麼地少。
有天下午,我一樣待在咖啡屋裏,我又看見了那個黃沙髮色的高個兒,他的膚色被豔陽曬得更形粉紅。有如巨人般緩慢地從我身旁走過時,他用眼神跟我打招呼,我則報以微笑。
經過了七天以後,移民辦公室的長官,一個又胖又懶,一顆大肚子緊緊繃在綠色制服襯衫裏的男子,說他會帶我到關那兩個北韓人的地方。我立刻就覺得如釋重負。
我們上了他的車。他說:「你身上帶了多少錢?」
我打開皮夾給他看。數都沒數,他直接拿走了一半。完全不用找藉口說是某項費用或某種開銷。如今回想起來,身為一個城鎮裏的高階官員,他這種自在、無恥的搶劫行為讓我很生氣,但當時的我並沒有這種想法。我一心一意只想找到我的家人。不管要付出多少代價,我心想。不管要付出多少代價,我都願意承擔。人類很自私,只在意自己跟他們的家庭。
我跟這些人有甚麼不同嗎?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我們來到了鎮內的主要監獄,也就是我第一天造訪時,外面喝著酒的人漠不關心地跟我說裏面沒有關任何北韓人的地方。要是我知道媽媽跟敏鎬的確關在裏面,我一定會每天都過來,就算我來其實也只不過是幫他們加油打氣,也在所不惜。我會朝著高牆的上方大喊:「歐媽呀!敏鎬呀!別擔心。有我在。」我會在每天下午從移民辦公室來到這裏坐著,一路待到黃昏,待到夜空中充滿了群蟬的鳴叫聲為止。
監獄裏的獄官跟我說,我可以在獄中的女子區跟我的母親會面,但他們不准我去男子區見敏鎬。他們帶我穿越過由泥牆圍成的操場,來到一扇黑色的大門前。門鎖匡噹響,鐵門發出吱嘎聲以後往旁邊打開。鐵門的後面站了一個人,是我的母親。
她怒視了我一會兒,臉上則帶著一種古怪的冷淡表情。她的外形嚇了我一大跳。她瘦很多。她的頭髮油膩膩地黏在頭皮上。不知道為甚麼,她一手放在臀部上,身體怪異地往一邊傾斜。
她忽然朝我跑過來,用雙手把我環抱住,然後開始啜泣。她身上穿的衣服,就跟我最後一次在昆明看到她時所穿的一樣,腳上也穿著同一雙橡膠拖鞋。
「我還以為你走了,」她大聲號哭。「我還以為再也見不到你了。一秒鐘以前,我還以為自己在作夢,所以我捏自己的大腿,直到大腿發疼了,我才放開跑過來。」
難怪她會用那麼奇怪的眼神看我。
她撫摸了我的臉,就像她剛跨過鴨綠江時所做的一樣,要確認我是真的存在。
抱住她的我也開始落淚,但我強迫自己停止。我用手掌擦拭雙眼,同時讓自己冷靜下來。我不想讓警衛們知道我是她的女兒,因為這樣會讓情況變得更複雜。(待續)◇
——摘自《擁有七個名字的女孩》/愛米粒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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