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李求恩紀念中學老師孫國裕遭以不符事實的理由解僱,但教育局近期回覆,雖指出程序上違反《資助則例》,但不作評論。教協批評教育局沒有推翻學校解僱決定,反而將此事稱為是勞資糾紛,建議向勞工處求助,是推卸責任。
孫國裕老師在李求恩紀念中學任教超過30年,校方2015年9月向他發出不同程度、具爭議的紀律處分(口頭建議、口頭警告及書面警告),其後他按學校設立的機制提出上訴,但校方非旦沒有展開覆核調查,更在今年8月以他統籌「高危活動」為由終止聘約。
在教協的要求下,教育局調查後在10月回覆指,校方在處理終止聘用孫時,未有將相關副本交予局方,程序上違反《資助則例》。但對校方解僱孫國裕不作評論,認為事件關乎勞資糾紛,建議孫向勞工處求助。
教協會長馮偉華斥責教育局卸責。他強調,既然程序上已違反《資助則例》,局方應即時推翻解僱決定,責成校方要求讓孫復職,但局方沒有任何跟進的行動,反而以「不作評論」轉由勞工處解決,批評局方做法「離譜」。
教協表示,教育局不做好《資助則例》監管角色,擔心將來若有老師同樣被無理解僱,也無法討回公道,將會要求局方積極處理孫國裕事件,逼使局方履行責任。孫國裕則說,已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教育局行政失當,有望下周得知署方會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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