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大陸最高檢察院召開黨組會議力挺習近平的監察體制改革。去年,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傳出被調查,在公開露面後明顯倒向習近平,多次公開挺習。
最高檢察院在黨組會上傳達習近平推出的監察體制改革工作要求,研究落實意見。會議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官員「堅決擁護改革、支持改革,積極支持配合做好各項工作,確保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任務如期順利完成。」
11月7日,習近平當局公佈消息,北京、陝西、浙江3省市作為試點推行監察體制改革。
改革方案是由省(市)人大會產生各級監察委員會,與紀委、監察委合署辦公。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方案》稱,「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
時事評論員倫國智認為,這個監察體制改革,可以說是習近平比較大的一個政治體制改革動作。這很明顯是為王岐山留任「十九大」,進一步擴大中紀委權力所搭建的一個新的機構,將原來黨政的反貪監察力量全部納入監察委員會,再由中紀委控制。這個機構由人大權力機構產生,從而獲得體制內的權力合法性,比中紀委執行黨內「家法」更加「名正言順」。
倫國智表示,監察體制改革極有可能在中共「十九大」前在全國實行,這樣就形成了「人大一府兩院一會」格局,這個格局有點類似孫中山創立的「五權分立」的憲法理論。雖然在中共專制下的格局談不上真正的權力分立,不過這個格局是有利於中共倒台後的政府運作。
孫中山的「五權分立」是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之外,再設獨立的考試權及監察權。目前,習近平監察體制改革後是在中央之下有「四權分立」,人大、政府、司法(法院、檢察院)、監察委。
目前,最高檢察院是首個公開挺習近平進行監察體制改革的官方機構。
大紀元記者發現,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原屬江派官員,與周永康關係密切,2015年曾傳出被調查的消息,還曾「隱身」一段時間。直到2015年的8月公開露面時,曹建明則帶頭批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
9月,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都出台冤假錯案終身追究制規定,積極響應習近平有關司法改革的講話及要求,比公安部提早半年落實。
2016年1月7日,中共政治局常委會全天召開會議,聽取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五大機構和中央書記處的工作匯報。習近平主持會議講話。
當晚,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主持召開最高檢黨組會,傳達習近平的講話精神。第二天,最高檢察院的機關報《檢察日報》在標題上突出「最高檢黨組迅速傳達學習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
1月11日,曹建明主持最高檢察院黨組會議,學習去年12月底中央政治局「三嚴三實」專題會和習近平的講話精神,並作總結講話。
1月12日,中央紀委召開十八屆六次全會,習近平在會上講,「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
1月15日,曹建明召開最高檢黨組會議,傳達學習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同日,召開機關處長以上官員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官員的會議,再次傳達學習習近平在1月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的講話精神。
5月中,最高檢察院再出台《黨組工作規則(試行)》,明確對最高檢察院黨組成員終身追責的情形,比中紀委7月中推出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黨組追責早兩個月。
7月20日,曹建明在法輪功發源地長春主持召開全國檢察工作會議。曹建明在會上表示,完善檢察監督體系;加強對執法司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及背後職務犯罪的監督;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等問題;要完善集信訪、舉報、糾錯、賠償、救助於一體的控告申訴檢察工作機制;健全和落實檢察環節有效防範、及時糾正冤錯案件機制。
7月20日這一天,正是江澤民17年前全面發動對法輪功鎮壓的日子,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是當今中國最大的冤假錯案。在這期間,全球各地法輪功學員都會舉行反迫活動。
今年8月中共北戴河會議期間,最高檢的機關報《檢察日報》報道,曹建明在北戴河露面,在座談會上表態挺習近平提出的「兩學一做」、「四講四有」、「四個意識」等說法,表示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習近平一致,還提到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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