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宣德年間,御史李浚奉皇命來到浙江錢塘縣督理糧儲事宜,然而,當時的錢塘縣官對李浚卻並不買帳,表面上恭恭敬敬,內心裏卻一直想要設計害他。 一次,縣令尋找到了一個機會,將自己的一個心腹送到李浚的身邊做侍僕。因為李浚毫無「防人之心」,所以這個心腹很快獲得他的信任,並找到機會偷走了李浚的御史官印。當李浚辦公要用印的時候,這才發現印盒裏已經空了。李浚想了又想之後,從一些細碎的蛛絲馬跡中判斷出來這是縣令幹的。 

李浚的部下知道後,便想帶兵去縣官家搜察,李浚當即阻止了,因為光是心裏知道沒用,根本沒證據。若是興師動眾地去搜查,很可能會使對方在慌亂中扔掉「贓物」,那樣李浚不僅無法取回官印,反而還會將自己逼向死胡同,因為丟大印可是一件罪很重的失職事件。為了不讓別人看出來自己丟失了官印,李浚只能裝作生病停止處理公事。 

就這樣過了幾天後,李浚終於想出了一個辦法,能讓縣官主動把官印送回來,但前提是必須給他搭了一個台階!主意拿定後的當天晚上,李浚當作大病初癒,精神煥發地把縣令請到家裏來喝酒慶賀。2人正喝著酒,不知道為甚麼李浚家的廚房突然著起了火,李浚連忙從臥室裏取出一個印盒交到縣官的手上說:「代我保管一晚,明早將其送回, 此刻我先撲火要緊!」說完不容縣官有甚麼推辭的機會,直接跑開救火去了。

廚房的火其實是李浚自己提早就安排好家僕放的,火勢當然也不會燒得很大,三下五除二就被撲滅了。然而,縣令可就不一樣了,他捧著空盒子回到家,如果原樣送回,那就意味著他把御史大印給弄丟了,那可是關連全家禍福的大罪!左思右想之下,縣令只能把自己命人從李浚身邊偷來的官印重新放回到盒子裏。第二天早早地把印盒送回到李浚家。李浚接過盒子後當場打開「檢驗」,裏面的大印赫然在目!此時,倆人都心知肚明而又心照不宣地笑了,只不過一個是笑得坦然大度,另一個卻笑得羞愧難當! 

在遭受他人不公平的對待或傷害,若一味的與人爭鋒相對。得理不饒人,恐怕只會兩敗俱傷。給對方留一個台階,讓對方知難而退,實則為一種玄妙的生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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