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游蕙禎立法會宣誓風波引發中共人大釋法後,涉及兩人宣誓的司法覆核案昨日終於有裁決。高等法院判政府勝訴,裁定兩人宣誓無效,議員資格被撤銷,法官強調中共人大有無釋法皆不影響裁決結果。民主派議員指,今次判決結果顯示香港法院有能力處理宣誓爭議,證明人大釋法是錯誤。梁游二人則決定上訴。
青年新政游蕙禎昨日下午親自到法院領取判詞,梁頌恆則沒有到場。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頒下判詞,指梁頌恆和游蕙禎在10月12日,即立法會召開首次大會的宣誓違反《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因此判兩人宣誓無效,並宣佈由10月12日起,兩人的議員資格被取消,議席現已懸空,頒令禁止二人以議員身份行事;並推翻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讓二人再次宣誓的決定,頒發禁制令禁止再為兩人監誓。
撤議員資格 禁主席再監誓
法庭同意政府一方陳詞,指二人的誓言方式及方法客觀及明顯表示,他們無意忠誠及誠實地支持及遵守立法會誓言以及《基本法》第104條,不承認一國兩制的原則。
判詞也提到雙方皆對10月12日兩人宣誓的方式無提出異議。包括兩人宣誓時用了「Hong Kong Nation」、「支那」等字眼,展示一張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字句的藍色橫幅,拒絕依照《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去宣誓。
「不干預原則」不適用
對於兩人指法庭不應插手立法會事務,法官指所謂的「不干預原則」源自英國實行的三權分立原則,英國是實行國會至上原則,並沒有明文憲法,而香港《基本法》作為「小憲法」,地位高於立法會。應用不干預原則時,必須符合《基本法》的憲制規定,有爭議時最終應由法庭決定。
至於辯方指議員在立法會享有「言論豁免權」,法庭認為議員宣誓時仍未就職,所作的言論不應受《基本法》保障。
法官:釋法與否 結論相同
對於梁、游一方在補充陳詞指,今次人大釋法超出《基本法》158 條「解釋」的意思,法庭不應採納。法官指,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解釋,對法庭具有約束力;但同意律政司觀點,認為兩人宣誓不符合《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即使有沒有釋法,法庭得出的結論都一樣,也就是今次判決並無觸及釋法內容。
法官亦裁定行政長官及律政司司長可獲訟費。法庭亦就訟費作出安排,梁頌恆和游蕙禎需支付五分四訟費,而餘下的五分一就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支付。
梁、游今提上訴
游蕙禎在法院外回應指法庭受到政府的壓力,而作出有關判決,她形容結果是意料之內,強調她與梁頌恆分別經2萬多及3萬多名選民選出,「如果法庭以此方法來褫奪我們的議員資格,我想大家心中有數究竟這是一個怎樣的社會。」
二人晚上7時半在高院門外召開記者會,梁頌恆表示將會在今日提出上訴,也會基於上訴進行中為理由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政府懸空兩個議席。他們打算透過眾籌方式籌集至少500萬元應付訟費開支。
21日內刊憲啟動補選
立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指秘書處在詳細研究判詞後會作出應有跟進,並衷心希望議員及議會能重新聚焦在議會事務。他又說,秘書處將在21日內刊憲指議席懸空要啟動補選,梁、游二人必須在三日內收拾在立法會內的物品離開。立法會秘書處則表示,二人需退還部分以至全部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基金,詳請有待研究判詞後再作安排。
港府回應判決,指會研究中共人大釋法內容、上述裁決及跟進行動。特首梁振英則表示歡迎法庭裁決,現時正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民主黨:釋法錯誤和不必要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日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又質疑梁、游的選民是否希望二人用這種方式宣誓,以致被法院判決褫奪議席。
涂謹申直言:「今次釋法是完全不需要」,因為判詞中,法院已經很清楚證明按香港法律能夠處理此案,反而釋法引發法律問題,其中包括釋法是否有「追溯力」,法庭並未有判決。因此,釋法的「一把刀」仍然存在,「(今次的釋法)其實是立法,就變相將它的效力,加諸在昨天的行為。而將昨天的行為,令到它變成無效,甚至是非法。」他又指釋法嚴重影響香港金融中心國際地位和多元社會。
涂謹申又指釋法並引申效忠的問題,「引申外籍法官,包括終審庭非常任法官及外籍根據《基本法》的立法會議員,本身是他國公民,現在要其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行政區。」
公民黨:釋法時間動機全錯
公民黨郭榮鏗也強調,法庭證明釋法決定非常錯誤,亦是沒有需要,「完全不是法律的考慮,純粹是政治考慮,用釋法去顯示人大所謂權威,這對香港的法治完全沒有好處之餘,還造成很大破壞。」他又補充說,法院今次在判詞清楚說明:「第116段至126段,它是講釋法是絕對沒有需要,亦都和這個案件是完全沒有關係的。所以法庭是不要處理釋法這個決定,亦都證明今次人大釋法這個決定,時間上、動機上是全部錯了。」
不過他指,法院是否可以干預立法會內部事務,何謂內部事務及何時可干預等問題,尚需要上訴庭或終審法院進一步解決和釐清不清楚的地方和灰色空間。
郭榮鏗也強調在今次判詞中申明,香港三權分立原則不容置疑,「所以之前有建制派的人士或學者或法律界人士說香港沒有三權分立,我希望他們會收回這不實的言論。」
逾20泛民建制議員面臨覆核
今次宣誓風波源於梁、游二人。中共人大11月7日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後,再有多名市民入稟法院,分別申請司法覆核20多名非建制派、建制派議員以至特首梁振英的宣誓,有加多或減少字句等,違反人大釋法,要求宣佈他們宣誓無效。(見表)
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朱凱廸及羅冠聰昨晚回應裁決。羅冠聰認為,民選議員這樣被取消資格「是一個民主倒退」,有資歷悠久議員亦被挑戰,面臨很大風險。劉小麗指有不少議員面臨被司法覆核,「我們不得不擔心」,呼籲港人在法律、政府、教育等方面都不可退讓。朱凱廸表示,在關鍵時刻需要大家沉著應戰,承諾絕不退縮。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前日則稱,不相信會有大批議員因此失去議席,指法院不會批准沒有理據的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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