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入稟司法覆核,企圖阻青年新政兩位議員再次宣誓,並要求法院裁定兩人拒絕宣誓並喪失議席,案件昨天開審,法官聽完各方陳詞後押後裁決。另外,有傳身兼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的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將在下周來港為人大釋法解畫,日前本報引述權威人士強調,即使今次人大釋法,也無法改變梁振英下台的命運。

昨晨高等法院外大批傳媒守候,警方架起鐵馬和圍欄維持秩序。代表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和莫樹聯,代表青政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和潘熙,及代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先後到達高等法院。青年新政梁頌恒、游蕙禎,十時前抵達,到庭內旁聽。

梁頌恒批評如果人大釋法,會破壞香港法治,「我對於我們的司法制度,對於我們的法律團隊是很有信心的。如果一群有心人,希望透過釋法來破壞香港,那群有心人要負上一切的責任。」

早上10時一開庭,余若海主動提到釋法的問題,指雖然本案涉及《基本法》第104條,但政府認為案件可在香港司法系統內處理,並沒有提請人大釋法。已致函中央查詢但未獲確認,如果之後收到中央指示確定會釋法,會通知法庭,現階段不影響聆訊。

接著余若海在陳詞中指,《基本法》第104條,列明行政長官、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條例不僅強調「特區」,也突顯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又說宣誓及聲明條例訂明他們要儘快宣誓,但梁頌恒及游蕙禎兩人的行為,明顯拒絕宣誓。又指梁、游宣誓時都加入了「Hong Kong Nation」的字眼,展示了「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橫額,並將China讀成Shee-na(支那)。又提到梁頌恒宣誓時擺出交叉手指,連自己的女兒都明白,這樣做代表口是心非。而「支那」一詞,除了有侮辱性,根據維基百科,是倡議港獨人士經常用的,兩人是借宣誓的時機推動港獨。他認為兩人未就任,今次案件不算違反「不干預原則」。

余若海又引用梁國雄2004年的案例指,任何更改誓詞的宣誓都是無法律效力,又說根據《基本法》,議員議會內發言或辯論不受法律追究,但不包括誓言。並指,立法會主席只是有權為議員監誓,但無權決定宣誓是否違反《基本法》第104條,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法庭才有最終決定權。他還引用行政長官做例子,指其由中央官員監誓,如有問題都應該由法庭處理。法官區慶祥隨即開玩笑指,「如果是這樣,我可能會收到另一宗司法覆核申請」。

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香港是三權分立,法庭不應干預,就算主席裁決兩人喪失資格,都是立法會內部事務。他又指游蕙禎當日在立法會宣誓的發言,受到《基本法》第77條「議員在立法會的會議上發言不受法律追究」保障。又說,宣誓問題屬於《基本法》第79條中所指的「行為不檢」,須經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立法會主席才可宣告該議員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代表梁頌恒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則強調,行政長官及律政司司長完全無權干預立法會內政,今次是濫用法庭程序,又指不應該以行政長官的名義入稟,應該以梁振英的個人名義,認為只是其個人事宜,他應該自行找代表律師,公眾不應該替他付訟費。又說,《基本法》第79條和《立法會條例》第15條列出的所有情況,都屬於立法會內部事務,裁定兩人是否「拒絕或忽略」是監誓人的責任,而不是由法庭決定,如果不是監誓人決定誓言是否有效,將會引發很多司法覆核。

代表立法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陳詞時指,今次的爭議與立法會主席無關,政府將梁君彥列作答辯人實屬不必要和錯誤,同時帶出一個行政干預立法的錯覺。他又指,梁君彥當日是按《議事規則》作出裁決,而非《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基本法》第72條亦沒有規定主席一定要執行《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梁君彥容許梁頌恒同游蕙禎再宣誓,是保守、安全及謹慎的做法,如果急著裁定兩人失去資格,做法不公平。

高院法官區慶祥在聽完各方的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裁決,但他強調將會儘快頒下判詞。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狀余若海建議法官儘快下決定,或可考慮先宣佈判決,稍後始頒下原因解釋,區慶祥回應可考慮一下。

傳李飛下周一抵港解畫

日前本報引述權威人士強調,即使今次人大釋法,也無法改變梁振英下台的命運。昨天傍晚各傳媒引述消息指,身兼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的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將於下星期一人大常委會閉幕當日下午來港,擬與特區政府官員、法律界代表、政界等人士舉行座談會,就宣誓風波解釋人大釋法的決定。又指,早在星期二晚,李飛已與赴京開會的多名政界人士會面,就釋法一事徵詢他們的意見。席間提及《基本法》第104條,要求議員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等的條文。

不過除了民主派反對釋法外,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晨在一電台節目中,直言現時人大釋法是最不適合的時機,認為由本港法院日後向人大提請釋法會比較好。

另外,由歐耀佳等一批醫生組成的「真普選醫生聯盟」昨日在一報章刊登聯署廣告,反對全國人大常委可能針對立法會議員宣誓一事釋法。「若報道屬實,人大將會是首次在法庭未有正式判決前、法庭亦未作出提請的情況下主動釋法,粗暴剝奪香港法庭審判權,嚴重破壞法治。」又說,「我們承諾一旦當選本屆選委,將不會投票予任何曾經表態支持是次人大釋法的特首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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