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男星王寶強鬧離婚,新華社不高興了,發表評論文章指責王借家醜製造影響,是毀人「三觀」,甚至說「令人不齒」。此言論引發輿論嘩然。新華社為甚麼如此著急呢?
王寶強離婚 新華社急了
18日下午,大陸影星王寶強起訴妻子馬蓉離婚、馬蓉起訴王寶強名譽侵權兩案相繼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法院外擠滿了大小媒體的記者和看熱鬧的人。大陸社交媒體也進入超負荷狀態。
當王寶強走進法庭時,新華社的一篇署名評論也隨之而來。
新華社在評論中稱,常言道「家醜不可外揚」,發生家庭婚變,一般人都會低調處理。作為某些影視明星,卻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發佈,又是在新片發佈會上大講此事,把家醜放到如此巨大的輿論場中並持續發酵,形成強大的關注度效應,「利用家醜來造影響的行為,真是毀人『三觀』」。
評論甚至稱這種行為「實在令人不齒」,還判定,沸沸揚揚的離婚事件,不過是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劃的一齣鬧劇。
新華社言論遭到駁斥
新華社此言一出引發輿論嘩然,多個媒體和眾多網民痛批新華社的謬論才是毀人「三觀」。
19日下午,大陸《檢察日報》發表文章說,雖然新華社評論用了「某明星」,但大家都知道說的是誰。王戴了「綠帽子」,女方則被釘在恥辱柱上——誰見過如此「下作」的炒作?王寶強通過微博等方式爆家醜,既然法律沒有禁止,自曝家醜就是公民自由。
19日傍晚,騰訊也發表《大家》專欄作者侯虹斌題為《王寶強離婚,這樣的「家醜」沒甚麼不可以外揚的》的文章。針對新華社上述評論,文章表示,王寶強是公眾人物,宣佈離婚,怎麼就是「家醜」了?依我看,新華社的這種論調,才滑稽。
文章稱,新華社的評論,假如只是一篇自媒體的個人行為,那只不過寫得差而己,但作為國社,作為喉舌,則是一種輿論導向。這就無聊了。
眾多網民也加入痛斥新華社的行列。實名認證「五嶽散人」說:「任何一個國家級媒體發佈這樣的文章,都更為令人不齒。每個人有自己的處事方式,而對於個人行為的動機做惡意揣測,其心態、行為近似於潑婦罵街,LOW至極。」
還有網民說:「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利,心裡憋屈在微博上說說就是炒作了?新華社的輿論,難道覺得炒作比出軌還可恥?有沒有一點正確的輿論導向。還發這樣的文,有一種仗勢欺人的感覺。」
「怪不得社會丑相他們都不敢報道!家醜不可外揚啊!」
「正事不讓說,可不就瞎扯唄,總不能都關門吧。」
「忽然想起一笑話,你跟政府講道理。它跟你講法律,你跟它講法律,它跟你講政治。你跟它講政治,它跟你耍流氓。」
記者發現,目前新華網上,上述評論文章已刪除。但在其它網站還能搜索到此文的轉載。
新華社為甚麼如此著急?
王寶強離婚,為甚麼新華社如此反感,以致於發了這個一篇奇文呢?網絡上一篇署名「朔風寒」的文章對此進行了解讀。
文章認為這主要是王寶強離婚事件的時間點不對。該事件有兩個時間點:8月14日和10月18日。
首先來看8月14日,這一天王寶強發表離婚聲明。而這一天正好處在奧運會正中間。這兩件事表面上看沒關係,但這屆奧運會,距離我們好像很遙遠,我們也不再像以前那樣關注關心。在這樣的情況下,突然之間一夜火遍全國的離婚案,令大家的注意力徹底離開了奧運,你想,有人會高興嗎?
再來看10月18日,這一天王寶強離婚案庭審。而在前一天晚上,「神十一號」飛船發射,這本是宣傳的大好契機,都被寶強給沖淡了。你想想,那會是甚麼滋味?
文章開玩笑似地責怪王寶強說:「寶強這倒霉孩子不識時務,不懂舍小家、顧大家的全國局意識,愣是引爆輿情搶了頭條,讓作為『喉舌』的新華社事倍功半,焉能不急?」
另據此前的報道,8月底,王寶強離婚案成為媒體焦點後,中共廣電總局甚至發出通知,聲稱近年來,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一些報道出現了問題。要求禁止媒體追捧明星、網絡紅人,防止炒作個人隱私和情感糾紛。網民大多認為,廣電總局該通知針對的是王寶強離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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