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脫北者冒死越過北韓邊境來到中國後,仍生活在恐懼當中,若被中共政府或北韓秘密警察發現,就會被送到北韓集中營監禁、虐待,甚至死亡。一些脫北女子在中國沒有人權,飽受貧窮和虐待。

脫北女子朴志賢(Park Ji-hyun)在《南韓先驅報》(Korea Herald)撰文,通過自己的經歷,北韓女性人權在中國大陸的悲慘遭遇。

朴志賢寫道,中共對中國人權侵犯已不是秘密,同時對為逃脫北韓侵犯人權而逃到中國的北韓婦女侵犯人權,且這種行為並未廣為人知。

文章說,中國男性難以找到結婚對象,便付費給經紀人從北韓獲得妻子,而這些北韓女性大部分是脫北女子。朴志賢自己便是其中一員。

朴志賢一家因受到哥哥進行黃金交易被抓的牽連,遭受北韓當局迫害。她不得不帶著弟弟逃到中國。為了養活弟弟,她被以5000元人民幣(800美元)賣給一個中國男子。

像其他被販賣北韓婦女一樣,朴志賢的新生活很悲慘,被迫像奴隸一樣工作,並往往是性暴力的受害者。

文章寫道,這些脫北女子被中共認為是非法入境者,無法求助法律保護自己,一直處於被強迫賣淫的險情。懷孕的婦女被建議流產,北韓脫北女子生孩子不允許去當地醫院,包括朴志賢自己的孩子在內,沒有身份,被禁止上學或接受醫療。

朴志賢在中國呆了六年後,2004年,被中共當局發現,她和其他幾個北韓女子被送到圖們邊境處一個拘留中心。朴志賢寫道,每一天,5到7個膀大腰圓的(中共)男看守會進入她們的房間,命令她們脫光衣服並蹲下多次,以確保她們沒有在直腸或陰道中藏錢財。如果有女子時值月事,血會沿著腿流下來,但中共警衛不會理會。

朴志賢隨後被遣返回北韓勞改營。後來因她的腿罹患壞疽而被釋放,不得不流落街頭。後來她再次進入中國找到自己的兒子。在2007年,朴志賢在北京遇到一名美國牧師,在他的幫助下,帶著兒子來到英國獲得庇護,終於過上自由生活。

她寫道:中共當局對她和其他被奴役和虐待的母親和孩子所做的一切,應該受到譴責。

美國之音報道,人權組織稱,中國按國際法規定有義務保護難民,但是中共卻把脫北者定為非法移民。活動人士說,中共不認為這些北韓兒童是公民,他們往往無法得到教育和醫療保障。他們的母親時刻生活在恐懼中,擔心被遣返回北韓或被送進監獄。

15歲的脫北者韓藝瑟(音譯)說:「我在中國住的時候非常危險,但在南韓我可以自由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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