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當局宣佈要糾正及追責「歷史上的冤假錯案」後,日前,「三聚氰胺」受害兒童父親郭利「敲詐勒索案」第二次再審在廣東省高院開庭。在庭上,檢方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如無意外,這也意味著當局將宣佈郭利無罪。
在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中,郭利的女兒是30萬受害者之一。同年9月,郭利帶著兩歲半的女兒去醫院檢查。結果顯示「雙腎中央集合系統內可見數個點狀強回聲」。郭利隨即走上維權道路。
此後郭利多次找奶粉的銷售商和施恩公司索賠,並向媒體曝光施恩公司三聚氰胺嚴重超標和他的女兒食用後造成的危害。
2010年1月,郭利被廣東潮安縣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刑五年,法院認定的被敲詐對象是奶粉的生產方施恩(廣州)嬰幼兒營養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施恩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廣東雅士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雅士利」)。
此後該案歷經二審和再審,郭利皆被維持一審有罪判決。2014年7月,郭利刑滿出獄,此後繼續申訴。廣東省高院於2015年5月對此案做出再審決定,並同時決定提審此案。
今年8月8日上午,該案在廣東省高院再審開庭。郭利告訴大陸澎湃新聞,由於經濟條件等原因,此次開庭他未聘請辯護律師,全程由自己辯護,他請求法院宣告自己無罪。
「檢方認為我作為消費者索賠是正當的,要多少錢、多少次都不是定案、定罪的依據。」郭利說。
據大陸財新網報道,在庭上廣東檢方稱:郭利的行為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原審判決對郭利的定罪量刑錯誤。如無意外,檢方這一觀點意味著法院即將宣佈郭利無罪。
報道說,檢方稱,無論索賠數額多少,均是郭利在行使索賠權利,若廠家不同意其索賠數額,則屬於有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郭利索賠行為和數量不影響其目的的正當性。
郭利在服刑期間拒絕認罪,這意味著他放棄減刑機會,坐滿全部刑期。他說:「我就是想要一個公正的判決結果。」
去年5月,習近平當局施行「有案必立,有訴必應」新規。今年7月,習近平當局連續召開多個有關司法體制改革的會議,推出具體的問責條例。隨後,官媒頻頻刊文要追責「歷史上的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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