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稅立法再度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據陸媒報道,房地產稅法最快將於2017年通過,屆時每百萬元房產每年可能需繳稅5千元。

有評論指,中國的房屋產權只有70年,且開發商拍賣土地時已繳納了高額的土地出讓金並反映在房價中,政府再要收繳房地產稅並不公平。

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按照財稅改革時間表曾預計,房地產稅立法最早在2017年提交中共兩會討論。

他認為,有關房地產稅的內部爭議仍然較大,現在不推出的原因之一是考慮到目前的樓市情況和去庫存的主要方向,一旦推出可能會影響樓市。

據了解,未來的房地產稅主體稅種由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而成。收稅標準將參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價值100萬的房產,可能會每年增加約5千元稅負。

自稱由一群傳統媒體人所打理的新媒體冰川思想庫,近期在新浪網誌刊登了趙瓊的一篇文章。

趙瓊表示,有人說西方發達國家都有房產稅。但西方發達國家的這種房產稅是「所有稅」,即擁有這個房子才繳稅。

中國的城市住宅其實是租用的國有土地,只有70年年限,並且在購房時已經一次性交付了土地轉讓金,再繳房產稅,是否意味著重複徵收。

趙瓊說,現在房產這個財產所含的最大部份,不是水泥、鋼筋、磚瓦,而是土地的價值。如果對住宅房產的原值按交易額計價的話,那麼實際上主要是對土地這個財產的徵稅。

地是租來的,只能對所有人徵收,因為租戶已經付了70年租金,土地財產不是自己的。而「租入」的這個環節已經被徵稅了。

另外,徵收房產稅也沒有法律依據。目前徵稅的依據來自《稅收徵收管理法》但該《管理法》施行至今都沒有「授權國務院規定」的「法律」。圍繞「房產稅」的法律「尚未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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