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陸媒稱,打「巨虎」周永康,涉其案追回的金額至少有5.8億元;周永康之子周濱的斂財術被揭。

7月21日,大陸《新京報》時政公號「政事兒」發表題為《打「巨虎」周永康共追回多少錢?》一文。文章稱,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周老虎」系列案通過法院判決追回的金額至少有5.8億餘元。下面是相關涉案人員被追回的具體數字。

商人「朋友圈」:已追回2.3億餘元

最新宣判的米曉東等七人案件,其中四人被認定為夥同周濱,利用周永康影響力犯罪。

這四人分別是北京匯盛陽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米曉東、北京海天永豐石油銷售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剛、北京中旭陽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趙明、北京金鼎悅投資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楊保東。

米曉東獲刑五年,並處罰金3000萬元,違法所得1275.7萬元人民幣(下同)、美元105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陳剛獲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違法所得13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趙明獲刑三年,並處罰金110萬元,違法所得29.18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楊保東獲刑四年,並處罰金3000萬元,違法所得1729.5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另外中旭陽光的員工,被判處串通投標罪:副總經理路寧龍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30萬元;副總經理劉巖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此外,中旭陽光因犯串通投標罪,判處罰金5963.7163萬元。

7月8日,跟周永康案直接有關聯的商人曹永正因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行賄罪,被判七年,並處罰金7,300萬元。

綜上,周永康的商人「朋友圈」中,截至目前已追回22511萬元,美元105萬元。 按目前匯率計算,合計追回2.3億餘元。

官員「朋友圈」:已沒收財產200萬元

「政事兒」稱,與周永康案直接有牽連的官員共計4人,其中四川省原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已於去年10月獲刑,都被判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

「家人團」:沒收財產3.5億餘元

此前,周永康妻子賈曉曄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周濱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3.502億元。

綜上,周永康的「家人團」,截至目前已沒收財產大約3.512億元。

近日,周永康之子周濱斂財內幕連續被曝出。

周濱投標術:指定公司陪標 代替其它公司投標

大陸澎湃新聞網7月21日揭秘周濱斂財的投標術。文章稱,投標工程是周濱生意場上的「家常便飯」。7月14日,有周濱「白手套」之稱的米曉東等7人的判決書顯示,以周濱為實際控制人的中旭陽光公司及4名高管在投標多個項目時,串通其它公司而中標。期間,周濱均同意甚至打招呼請托他人幫忙。

周濱的投標術可從判決書中窺見一斑:指定公司陪標,承諾事後分包工程;直接代替其它公司參加投標;與招標人串標,讓招標公司與評委打招呼。

2007年至2012年間,在種種手段之下,周濱成功中標7個項目,中標項目金額5963萬餘元。包括中國惠普公司、北京中軟金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中軟金卡公司)等在內的多家企業及高管捲入其中。

如2010年,中旭陽光公司競標中石油股分公司大連銷售分公司加油站管理系統運行維護服務項目,惠普公司、中軟金卡公司也參加投標。

周濱出面與中軟金卡公司協商配合中標,並承諾在中標後給其分包業務。最終,中旭陽光公司以180多萬元的報價中標,事後,將部分業務分包給了中軟金卡公司。

2011年,仍以「配合投標」為條件,中軟金卡公司又一次從中旭陽光公司手中分包到了工程。

2012年,周濱再次使用承諾分包業務的手段,說服北京東晨利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高於中旭陽光公司投標的報價進行投標,最終中旭陽光以2534萬餘元的報價,拿下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地震處理解釋集群系統採購項目。

在2007~2012年間,中旭陽光總經理趙明及副總經理路寧龍、劉巖,技術總監羅奎等和周濱,在參與中石油系統組織的招投標活動中,與招標人、投標人相互串聯投標,暗箱操作,中標金額共計5963.72萬元,構成「串通投標罪」。

周濱與米曉東等人斂財內幕

大陸財新網7月19日報道,匯盛陽光成立於2010年3月31日,大股東為周濱的岳母詹敏利,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米曉東以該公司為平台,協助周濱利用其父影響力在石油系統油品和石油設備買賣中受賄獲利。

中旭陽光成立於2004年4月20日,註冊資金500萬元。周濱的岳母詹敏利出資400萬元,趙明是法定代表人,出資100萬元。2009年12月30日,周濱受讓了詹敏利1,600萬元的股權,成為大股東。

2010年2月26日,中旭陽光改制為股分公司,變更後總股本為3,000萬元,周濱占股80%任董事長,趙明為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法人代表。周濱於2013 年1月將董事長一職讓予持美國籍護照的妻子黃婉。

報道稱,中旭陽光是周濱利用其父影響力,在中石油系統的信息化業務受賄和違法拿標的主要平台。

海天永豐成立於2003年11月28日,2009年2月5日註銷,主要從事汽油、柴油等的銷售和技術諮詢。股東為徐祥玲和詹敏利,其中詹敏利出資350萬元。

周濱利用其父周永康的權力,利用白手套米曉東、趙明、陳剛及楊保東等人,大肆斂財。

財新調查發現,周濱斂財的運作模式是:一些個人和公司請米曉東和周濱等人辦事,由周濱出面疏通「關係」;某些人不認識周濱,就通過米曉東、趙明等人邀請周濱共同參與。最後,米曉東和周濱等人分別收受請托人的賄賂,周濱和米曉東也多次按照9:1的比例分帳。

在周濱出面疏通「關係」的過程中,曾有中石油及煤業和電力系統的十多名國企實權人物涉入其中,包括已經落馬的勝利石油管理局原局長王立新,中石油股份公司勘探開發研究院原院長王道富、中石油股分公司規劃計劃部原總經理吳枚,中石化集團公司原總經理王天普,國家電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朱長林,神華寧夏煤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文江等。

另外,為尋求周濱、米曉東幫助,向其行賄的個人和公司既包括石油系統內部官員,也包括個體商人、企業和中間人。

如2009年至2011年,盤錦天禹石油焦化廠負責人孫偉宇向米曉東、陳剛和周濱行賄2,300萬元 。

再如在周濱等人的幫助下,盤錦天意的頂驅在中石油和中石化系統獲得了多單生意。周濱、米曉東等人收受盤錦天意好處費4210萬元。

另外,在向周濱行賄的名單中,還有外企名企,如中國惠普有限公司等。

周永康貪了何止1.3億

2015年6月11日,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一審宣判,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官方稱,周永康受賄近1.3億元。

2016年6月16日,大陸搜狐社區發表博主「秀才江湖」的博文稱,「官方公布周永康只貪了1.3億,那是擺在桌面上的數字,是嚴重縮水的。周永康的兒子連罰金都交了3.5億,周永康貪腐之巨怎麼可能遜色其子,只貪了1.3億?!」

周永康剛落馬不久,路透社就有消息曝出,當局已經沒收了周永康家族900億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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