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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法庭周二(12日)公布其對南海仲裁案的裁決,指中國在南海的大面積主權主張沒有法律依據。

該案由菲律賓於2013年1月22日就中菲有關南海「海洋管轄權」爭端提起強制仲裁,菲律賓稱其訴訟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中方在南海區域的活動違反了國際法。

中共當局於2014年12月7日開始宣稱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不承認、不執行仲裁結果。

中共聲稱擁有南海島礁和島嶼90%的主權。但其它國家也聲稱對其擁有部分主權。

海牙法庭的這項裁決具有約束力,但沒有執行力。

南海仲裁案由何而來

中華民國政府於1934至1935年成立由外交部、內政部和海軍部等部門組成的「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專門審南海諸島各個島名,並編印《中國南海各島嶼圖》,明確標繪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島屬中國版圖。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於1939年侵占西沙群島。 1945年日本投降後,中華民國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國際文件的規定,收復了包括西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在內的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1946年11月和12月,中國派軍艦分赴西沙群島、南沙群島舉行了接收儀式,並立碑紀念,派兵駐守。

1948年2月,中國政府在南海諸島全部駐軍之後,中華民國內政部公開發行《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向國際社會宣布了中國政府對南海諸島及其鄰近海域的主權和管轄權範圍。此前一直長駐其附圖即《南海諸島位置圖》11段線。南海周邊國家以及蘇聯、日本、法國、德國、英國出版的地圖上也畫上了11條斷續線,並註明歸屬中國。

1953年毛澤東為了拉攏越南,對原有11段的國界線將北部灣兩段去掉,變成了現在的9段線。

越南在上世紀70年代開始陸續武裝佔領了南沙群島的29個島礁。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1982年12月10日在牙買加的蒙特哥灣召開的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最後會議上通過,聯合國對東海諸島和南海諸島的爭議劃出了明確界限,而這些界限和中華民國劃定的海洋界限(原11段線,即現在的9段線)嚴重衝突,中共政府派人參加了海洋法會議,並在《海洋法》上簽字承認。

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共的9段線國際上是不承認的,這也是如今南海爭端的由來。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1994年生效,已獲150多個國家批准。公約規定一國可對距其海岸線200海裡(約370公里)的海域擁有經濟專屬權。

自1994年公約生效以來,作為主張幾乎全部南海權利的中共政府在1995年東協外長會議中,由錢其琛宣示,願意依照公約精神與相關國和平解決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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