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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工程嚴重超支及延誤,由最初計劃2015年完工,延至2018年第3季才通車。經過一年多的調查,立法會高鐵延誤專責委員會昨日公佈高鐵工程延誤專責委員會公佈調查報告,認為港鐵需要為前行政總裁韋達誠及前工程總監周大滄,蓄意隱瞞工程延誤負責。

長達三百多頁的調查報告中,點名批評港鐵前工程總監周大滄及前行政總裁韋達誠判斷力欠佳,報港鐵公司事務管治欠理想。運輸及房屋局、路政署或任何人員雖沒有蓄意隱瞞。但高鐵工程2011年底開始延誤,且日趨嚴重,難以理解政府依然接納港鐵保證可以追回進度的說法。又批評路政署評估工程項目完工日期做法極不理想。

13人組成的專責委員會,有8名建制派委員簽署報告,另外5名泛民委員包括范國威、胡志偉、莫乃光、李卓人及毛孟靜,則因為不滿報告字眼,另外發表「少數報告」。

「少數報告」批評,運房局在2013年11月 22日的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匯報時,只以隱晦的措辭,選擇性地陳述資料,是向立法會掩蓋了高鐵香港段工程或未能在2015年完工的事實,令工程延誤的訊息延遲了5個月才獲公開,做法違反公眾利益,亦有違公職人員的誠信。

報告又訓斥對路政署署長劉家強,指他在履行監核工程、及出席研訊的過程中,表現「專業傲慢」,對於工程滯後犯下專業判斷失誤,因路政署未能有效履行監核者的角色,因此他要為高鐵工程延誤承擔主要責任。又譴責港鐵公司粗疏和盲目自信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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