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黃潔夫宣稱所謂的停摘「死囚器官」後,國內媒體上有關「捐器官」的報道也明顯多起來。然而這類新聞往往經不起細看,疑點不少。4月16日《浙江在線》報道,浙江一位21歲的年輕母親邵紫燕誕下雙胞胎後陷入昏迷53天,被判腦死亡,家人同意捐器官。 首先,這宗器官捐獻是否有效?按規定,能夠同意與簽署捐獻書的器官捐獻家屬,是配偶與直系二親等。在報道中的這部份,皆以小邵「家人」模糊代過,而沒有明確身份。
而從新聞中得知,小邵是未婚生子,其男友雖然是孩子的爸爸,但法律上還不是小邵的配偶。此外,有報道說小邵的父親是4月15日才從老家趕到醫院接女兒遺體。那小邵的器官捐獻同意書,是誰簽的?
再者,報道稱,小邵是因「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多器官功能衰竭」昏迷。問題是,急性脂肪肝,肝細胞已經脂肪變性,還可能捐肝?多器官功能衰竭情況,還可能捐心臟、腎臟?
但這位年輕媽媽,不僅肝臟,還4個大器官都捐了。報道稱,醫生將她的心臟、肝臟、腎臟都移植到4位重病人者身上,移植手術很成功。
看到這裏,許多人可能又生起一個疑問,如果這位年輕媽媽的器官能被成功移植,那她的真正死因為何?另一個更大的合理疑問,是否有器官溯源的「張冠李戴」之嫌?
目前,中國大陸的移植醫療急於擺脫的就是「來源不明」的問題,若這個案例被拿到國際醫學上,資料會是這位邵姓女子,但心、肝、雙腎4個大器官的真實供體,卻另有其人?
報道中的一個重要線索,應該能解開所有疑團。上面提到的浙江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其肝膽外科和主刀醫生鄭樹森,因涉嫌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已被追查國際通告立案追查。小邵「捐獻器官」很可能又是鄭樹森編纂導演出來的煽情故事,因為近兩年,這樣的捐獻器官炒作就沒停過,鄭樹森率先在浙江搞過很多這類騙人的名堂。
鄭樹森為甚麼不失時機地炒作「捐獻器官」?很有可能是為掩蓋盜用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的器官移植。鄭樹森2007年起還擔任浙江省「反邪教」協會副理事長,成為江澤民的「血債幫」成員,至今死不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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