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之前被非法判刑11年,我從來都沒有怨恨過任何人。我希望法官和在坐的所有人都能守住人的良知和做人的底線。你們定的罪我不承認,修煉法輪功合法,不久的將來歷史會還給我們清白,這一刻也會在歷史上記載。」2015年11月16日,北京昌平區法院對電腦工程師張鴻儒非法開庭,以上是當事人張鴻儒的當庭陳訴。
張鴻儒的辯護律師在為他做無罪辯護時指出「我的當事人修煉法輪功無罪」,並流下了眼淚。
43歲的張鴻儒是電腦工程師,就職於北京盛華實科技有限公司造價軟件產品事業部。張鴻儒因為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判刑11年。出獄回家不到四年,目前再次遭非法關押和庭審。
2015年至少878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2016年1月11日發佈報告,2015年度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共878人,其中男性252人,女性536人,另有90人性別不詳。
根據收集到的年齡信息,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小的是河北省的卞曉暉,23歲;年齡最長的包括甘肅的廖安安,80歲和遼寧的王家國,81歲。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來自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圖為各省被判刑人數的分佈圖。其中,被非法判刑人數最多的省份為:遼寧省160人,四川省96人,山東省91人。
被非法強加的刑期從4個月到12年不等,根據確切知道刑期的847人統計,平均刑期為3年零11個月。下圖為刑期分佈圖。
由於中共掩蓋事實、封鎖網絡,明慧網報道的案例僅為實際判刑案例的一部份,所以以上數字均為不完全統計。另外,以上數字是根據明慧網2015年報道的案例所做的統計,其中有11人被非法判刑的時間實際發生於2014年。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的過程大致為以下幾個階段:(1)抓捕,(2)逼供,(3)抄家,(4)批捕,(5)庭審,(6)判刑,(7)上訴,(8)維持原判,(9)入獄。被劫持入監獄之前,法輪功學員一般被非法關押於當地的看守所,很多人被超期羈押。
2015年,中共繼續以非法判刑的方式對毫無罪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自從中共的勞教制度在各界壓力下於2013年被迫取消後,判刑就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方式。
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非法的
「有個信仰群體,被迫害的時間之長、信眾之多、地域之廣、動用財力之宏大。在人類史上確屬罕見。作為一名律師若不敢站出來為他(她)們辯護、為他(她)們申張正義,那就不是一名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律師。」
2012年12月7日,大陸知名律師郭蓮輝發出了這條微博。在這條微博中的「信仰群體」,郭蓮輝律師指的是法輪功修煉群體。
在郭律師看來,中共政府對法輪功的對待完全是違反法律的政治迫害,對所有法輪功人員以刑法第300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在中國沒有司法獨立,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判案都是由政法委和610辦公室(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一手操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中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沒有法輪功。
610辦公室是江澤民於1999年6月10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特務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該組織遍佈大陸各市縣區、各級政府部門,耗費納稅人的錢財,操縱公檢法等部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包括操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明慧網2015年8月29日報道,2015年4月28日重慶市酉陽縣法院再次對王愛華等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610出具一個「立案補充說明」,律師質問:「610是個甚麼玩意兒?是辦案機關?有決定立案資格嗎?它出具的東西有甚麼法律效力?」面對律師的質問,酉陽縣法院公訴人低頭,無言以對。
2015年11月27日,中國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著名律師張讚寧出庭為廣東法輪功學員吳紅衛做了無罪辯護。
張讚寧律師在法庭上指出:「中國法律並未規定法輪功組織是×教組織;根據事實和現行法律,被告人吳紅衛無罪。理由是:起訴書指控吳紅衛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有違罪刑法定原則;本案根本不存在有任何社會危害性。」
張讚寧律師還當庭指控:「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法庭立即爆發鼓掌聲。其實,法庭並不允許鼓掌。張讚寧在法庭上當庭指稱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及其非法設立的「610辦公室」(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為非法組織)破壞了中國憲法第36條的實施,非法剝奪了公民的信仰自由。
法輪功學員講述無辜受迫害真相行為合法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是因為他們向民眾講述法輪功教人向善的真實情況和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的真實情況,法輪功學員稱為「講真相」。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很多是在講真相或者散發真相材料時,被警察非法抓捕,或者是在資料點被警察抓捕。他們講真相或者製作散發真相材料,成為中共給他們定罪的所謂「證據」。
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合法的。中國《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明慧網評論說,在中國大陸,中共控制著所有媒體,這些媒體以一言堂的方式誣陷、抹黑法輪功,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在這種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真相,是行使憲法賦予的信仰和言論的基本權利,也是在維護民眾的知情權,不僅無罪,反而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好人被非法判刑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照「真、善、忍」做人的好人,很多是主流社會的精英,有大學老師、法律教授、高級工程師、企業家、警察等各界人士。他們本可以以自己的才幹和道德服務於社會,可被中共非法關入監牢。
明慧網2016年1月8日報道,2015年12月4日,天津南開區法院非法判中國航天事業功臣、法輪功學員熊輝豐老人7年6個月刑期,熊輝豐本人即刻提交了上訴書。現年77歲的熊輝豐老人,退休前曾任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中國宇航學會的理事,是享受國家特殊津貼的專家。
熊輝豐被非法拘禁後,家人在收拾熊老書櫃時發現了25封來自河南省、湖北省受助學生、家長、希望小學校方及上級機關的信件,還有20多份《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頒發的捐贈卡。從上述資料中得知,自1995年開始,熊老開始向「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捐款,資助貧困地區的孩子們完成本應接受國家義務教育的小學學業。
明慧網2015年12月21日報道,吉林省舒蘭市朱玉軍被吉林市船營區法院非法宣判5年,於12月10日被劫持到吉林監獄。朱玉軍原本是舒蘭市林業檢察院檢察官,是單位上下公認的品行端正、年輕有為的人才。
現年52歲的崔會芳,2015年1月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勞教所(勞教制度解體後,改為強制隔離戒毒所)警察。崔會芳在佳木斯市勞教所工作期間,曾經親眼目睹和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因接觸法輪功學員,了解到法輪功並不是中共謊言宣傳的真實情況後,開始閱讀法輪功書籍,並受益於法輪功,成為一個信仰「真善忍」的好人。
2015年11月20日,崔會芳在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2年。
作噁心虛 偷偷庭審
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往往是偷偷摸摸的,不敢見人的。法院有時不通知律師,不通知家屬就非法開庭,甚至是在看守所裡偷偷庭審。庭審之後,判決書有時也不寄給家人。
例如:明慧網2015年11月27日報道,秦皇島市盧龍縣李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主審法官劉春勇不講法律,9月7日開庭、21日宣判,兩次都沒通知家屬,還胡說「沒必要告訴你,法律上規定」。
明慧網2015年11月20日報道,吉林省體育學院教師車平平於2013年10月18日被綁架,至今已在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2年零1個月。
11月9日,車平平的家屬和聘請的兩位律師來到看守所要求會見,所長拒絕會見。家屬和律師來到船營區法院,多次打電話約辦案人李忠誠法官下樓,馬上到中午午休了,李從辦公室出來見了兩位律師和家屬,說我們一審宣判完了,就這樣了,4年。
明慧網2015年11月6日報道,10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法院在不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林美芳、張水蓮秘密開庭。林美芳的律師已向鼓樓區檢察院檢察長和鼓樓區法院院長致函,要求糾正此嚴重違法行為,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庭審中的暴力
中共法庭常常肆意施暴,警察在法庭上會發生毆打律師和家人事件。
例如:明慧網2015年4月26日報道,4月22日,瀋陽沈河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東旭、高敬群、於溟的庭審中,4名法警毆打當事人李東旭女士後,又在法官的命令下一擁而上,掐著董律師脖子,連拉帶拽把他往外拖……把他按倒在地,使勁掐他的脖子和喉嚨,致使他昏迷。董律師慢慢甦醒恢復過來後,一名法警指著自己肩頭執 法儀,恐嚇他說:「我們這是在執法!」
此前1月20瀋陽市沈河區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於溟、李東旭、高敬群,於溟,李東旭的母親去旁聽,竟遭法警拳打腳踢,一度被擊昏。這個法警又揪著年過八十的李東旭的母親的頭髮往門外拽。
明慧網2015年12月5日報道,12月2日上午9點30分左右,天津市寧河縣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莫偉秋,她丈夫李廣遠為她辯護。整個所謂「庭審」過程約30分鐘,隨後公檢法人員把李廣遠綁架了。
明慧網2015年9月20日報道,9月8日上午9點,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法院第二次對法輪功學員李亞萍非法開庭。開庭前,法院將旁聽證發給事先安排好的一些人,拒絕發給要求旁聽的李亞萍的同事、親朋,警察還當場綁架了陳雪、劉碧英、董仕霖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董仕霖已是一位88歲的老人。這些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鼓山派出所。
中共阻撓律師介入 威逼利誘家人辭退律師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之後,其家人一般會聘請外地、尤其是北京的維權律師進行辯護。據明慧網信息統計:2015年6月至12月份有436人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其中316人次法輪功學員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
這些律師在庭審時,為法輪功當事人做無罪辯護,從法律的角度指出法院強加的罪名的荒謬,揭露公檢法在迫害當事人的過程中的刑訊逼供、偽造證據、刁難律師和家人的種種違法行徑。
在當事人家人聘請維權律師後,中共公檢法會以各種手段對律師進行刁難、打壓和迫害。
明慧網2015年9月21日報道,秦皇島青龍縣徐永凡於2014年11月15日被警察綁架。之後,青龍縣610、公檢法哄騙家屬辭退做無罪辯護的維權律師,指定有罪辯護律師,並欺騙徐永凡只要承認所謂「證據」,就給少判或判緩然後就釋放回家。
結果欺騙得手後,青龍縣檢察院、青龍縣法院、秦皇島市中級法院與被指派律師勾結,以「法輪功資料太多、已超過緩判」為由,在2015年8月4日對徐永凡非法判處刑7年。
二審走過場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一般會上訴到當地的中級法院,中共中級法院一般僅僅走個過場就維持冤判。
明慧網2015年12月22日報道,牡丹江市張玉堂、關日安、張玉良、姜月梅、金鳳英被秘密二審判決後,8月26日三位男法輪功學員被投入牡丹江監獄,兩位女法輪功學員被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律師、家屬都沒收到判決書。
明慧網2015年12月19日報道,2015年12月8日上午,長沙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言虹、李玄剛、管登洋、周德元、張靈格、柳春霞、張新棋、姚大華8名法輪功修煉者的上訴案。
在庭審過程中,審判長頻頻打斷8位當事人的陳述,多次口稱「已經知道了」,便不管不顧地點名催促下一位當事人發言;幾位上訴人準備了當庭發言的稿件,審判長只允許遞交,拒絕在法庭上公開。到中午結束時,除去多次休庭時間,僅一個多小時走完所有程序之後,審判長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黑獄苦難
明慧網2015年10月21日報道,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法院先後於4月29日、6月4日兩次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戴東武曾在庭上揭露,被非法關押期間遭桓台國保大隊酷刑逼供、毆打和誘騙。國保警察曾用鑽了孔的重鐵桶扣壓,罩在他的頭上,用長鐵條連續反覆敲擊鐵桶如敲鐘,致使其聽力減退、失聰耳聾,警察還反覆對他扇耳光、擊打面部,致使下巴縫了三針。國保大隊長龐某氣焰十分囂張,惡聲高喊:打,就是打,繼續打,打死他。警察不允許他大小便,連續數日不讓睡覺,還給他灌髒水。
明慧網2015年12月19日報道,遼寧本溪溪湖監獄又搞年終暴力「轉化」,法輪功學員孟憲光、陳秀等在2015年11月20日遭長達三天電擊折磨,遍體鱗傷、無法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明慧網2015年12月10日報道,8月4日晚,榆樹市鄧麗娟和陳秀雲在敦化市某小區發放真相資料,被敦化市公安局巡警大隊綁架,關在敦化市公安局。警察張志強、王飛宇在非法審訊時,酷刑折磨這兩位女士,採取「熬鷹」方法,長時間不讓睡覺,強迫她們坐在鐵椅子上,睡覺就用涼水澆醒,打嘴巴,薅頭髮,直到8月6日,連續施用酷刑折磨她們。一個別人管他叫「強哥」的人帶頭施行酷刑折磨。然後把她倆關進拘留所。
明慧網2015年11月24日報道,11月5日,新疆克拉瑪依石油處工程師趙淑媛被十幾個警察及社區人員綁架,關押在克拉瑪依市看守所,現已經由克拉瑪依市檢察院非法批捕。2002年,趙淑媛曾被中共公檢法機構非法判刑九年,在新疆女子監獄絕食三、四年,獄警和犯人曾將滾燙的飯食和開水殘暴倒入趙淑媛的口腔,致使口腔肉被燙熟,可以一綹一綹的撕下。
民眾聲援營救事件此起彼伏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已達10餘年,不僅沒有把法輪功打倒,真相卻深入大陸民眾的心。
大陸民眾按紅手印抗議中共迫害、聲援法輪功學員的聲勢此起彼伏,已蔓延至中共老巢京城。1月中旬,近百名北京民眾首次簽名、按手印聲援營救法輪功學員龐友。簽名之一的魏先生樸實地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自2009年遼寧撫順376名村民聯名為法輪功學員徐大為申冤,驚動周永康後,2012年連續發生了河北泊頭「300手印」要求釋放法輪功學員王曉東事件、河北正定「700手印」要求釋放法輪功學員李蘭奎事件、河北唐山「56手印」聲援法輪功學員鄭祥星事件、河北唐山「5300手印」要求釋放法輪功學員李珊珊事件、2013年天津「2800手印」營救法輪功學員滑連友事件、「15000手印」營救黑龍江省伊春市法輪功學員秦月明等等。
自今年5月份以來,在河北省滄州和天津市武清的大街小巷,一張張徵簽傳單繼續在人們手中流傳。近5千民眾公開簽名,要求立即釋放自去年8月17日以來被非法關押至今的9名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15年10月27日報道,被非法判刑的司法女警崔會芳(見前文)的親朋好友以徵簽的方式,在民眾中講述了崔會芳的經歷和法輪功真相。很多人為了聲援崔會芳反迫害,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上簽字、按手印,呼籲釋放崔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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