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昨日(3日)27歲生日,她晚上在Instagram發出兩則帖文,透露自己今年9月已到加拿大多倫多升讀碩士,並宣布不會在今年12月底返回香港就《國安法》案件報到。她更提及在今年8月,曾經與多名香港國安警到中國大陸參觀一天後,便獲歸還旅遊證件離港。

周庭首先憶述於2020年8月因《國安法》被捕;同年11月23日,她因「灣仔警總案」開始還柙,隨後被判入獄10個月。2021年6月放監後,她須遵守《國安法》擔保條件,須定期報到,其護照亦一直被沒收,不能出境。

她透露按照《國安法》的程序,她每3個月都會被要求簽署一份「扣留旅遊證件通知書」,獲通知護照會被多扣留3個月。每次報到,她也擔心會隨時再被拘捕,即使回到家,也總是想像着,國安會否在某個清晨破門而入把她帶走。她坦言那些想像每天也會在她的腦海裏湧現,除了大哭、崩潰、顫抖,又或者和朋友訴說恐懼,甚麼也做不了。經過醫生診斷,被告知患上了焦慮症、驚恐症、創傷後壓力症,以及抑鬱症。

她形容自己在出獄之後數年,沒有作任何公開活動和參與政治,也沒有再和從前的朋友聯絡。在定期報到見國安警、部份自由被剝奪、情緒不穩等情況下,她的心理狀況每況愈下,「2023年,是我的情緒、身體最差的一年」。

今年,她獲得加拿大某間大學的碩士課程取錄,然後便向國安警申請出境。申請過程中,國安警要求我提交大學、學科、時間表、宿舍、過數紀錄等資料,又面見查問她報讀課程的原因。國安更要求她寫下「悔過書」,指自己對過往的政治參與感到後悔,今後不會再參與,也不會與相關的人士,包括學民和眾志的成員聯絡。

今年7月初,香港國安警要求周庭跟他們到中國大陸一次,然後便會把旅遊護照交還給她,她只須於假期時回港報。8月某天,她在5名香港國安人員的「陪同」下,到了中國大陸。

她憶述當天,除了某些吃喝玩樂的行程,還被安排參觀「改革開放展覽」,了解中國及中共的發展,以及歷代領導人的「輝煌成就」;被安排到「騰訊總部」,了解「祖國的科技發展」。

她又指行程中沒有安排面見任何官員黨員,也沒有接受公安部盤問,但她感覺到自己全程是一直被監視。例如,香港國安警曾經和當地的對口單位交頭接耳;在參觀「改革開放展覽」、「騰訊總部」等地方時,不斷拍下她的照片。

回到香港後,周庭再次被國安警要求寫下「感謝警方安排,使我能了解祖國的偉大發展」的信件,「這類親筆信件,我想那數月來我寫過好幾封了」。最後,她在9月中順利離開香港到加拿大多倫多升學,護照是在出發前一天才收到的。她在加拿大已經來了差不多3個月,第一學期也快將要完結了。

經過深思熟慮後,包括考慮到香港的形勢、自身安全、自己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周庭決定今年12月不回港報到,「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隨着香港形勢變得更嚴峻,他們也隨時可以再以調查為由禁止我出境,「我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情,也不想再被迫到中國大陸了。這樣下去,即使我人安全,身體和心靈也會崩潰」。

她表示自己並非最初就打算不報到,還買了12月回港的機票,如果有人要說她處心積慮欺騙國安,那絕對是錯誤的陳述。

最後,周庭表示這數年切身感受到,免於恐懼的自由,是多麼可貴的東西。在加拿大學習和療傷的同時,也希望能重拾過去因情緒病和種種壓力而放下了的興趣,好好建立屬於自己的節奏,「願我們能在不久的將來重聚,好好擁抱彼此」。

國安處發稿強烈譴責這些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並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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