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署警長和一名警員,2021年涉超越職權範圍,在未獲授權下,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索取一宗傷人案有關的閉路電視片段,兩人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受審,案件今日(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裁判官劉綺雲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2日裁決。

兩名被告為反黑組警長沈志明(41歲)及反黑組警員楊卓麟(35歲),據悉兩人已被停職。兩人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同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他們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

控方陳詞時指出,無論被告有否獲上司授權,被告都是利用假身份和假文件,調查不屬於自己警區的案件,構成行為失當。控方強調本案關鍵為被告透過欺騙手法,檢取不應該檢取的證據,被告必然知道自己濫權和越權,才會使用假身份作掩飾。

辯方就指,被告檢取的片段是用作調查,只是表露身份上有問題,而且沒有證據證明兩人「公器私用」,將片段披露予第三者牟利。辯方又指,時任總督察湯淦維供稱預期警員「收風」,並質疑控方指沒有上級人員正面指示工作就等於「無權」的說法。

案件編號:KTCC 1464/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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