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舌大狀》終於登陸台灣,可惜票房慘淡,截至4月9日,只有38萬台幣的票房,和香港的1億港元票房,天差地遠。大陸也有上演《毒舌》,成績反而不俗,奪過單日票房冠軍,一千二百多萬;11日的票房也有破億表現。

作家九把刀撰文力挺《毒舌》,並指台灣票房不應只有16萬,至少要加兩個零才對。他讚這齣電影是「那種好看!是我心中電影力量的最高級別啊!」

香港人非常感謝九把刀的拔刀相助,但許多人都疑惑,為何台灣的票房如此慘淡?我覺得,或許是因為觀眾不明白,這齣電影所諷刺的政治現實究竟是甚麼。

首先,以演員來論,台灣觀眾真的不太認識《毒舌》的演員,我看到有台灣影評甚至寫錯了「黃子華」的名字。即是說,沒有台灣觀眾熟悉的名字加持,入場意慾便會下降。這是很基本的ABC。

但更重要,便是許多影評都只認為這是一齣很單純的「律政片」,卻不知道對香港觀眾來說,是很有共鳴很反映現實的諷刺片種。

例如許多台灣影評都沒有在「陪審團」、「旁聽席」、「保釋制度」這三個地方著墨,以為只是劇情一部份,這便有點可惜,捉到鹿未脫到角。對香港觀眾來說,這三個都是香港現時法治制度面對的威脅。

陪審團,在電影中是被反派的律師貶低價值大大看不起,黃子華於是力挺陪審團的作用,火花四濺。如果你知道,國安法下的案件,是沒有了陪審團的存在,只是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案,你便會明白,電影中的這個「陪審團作用」的橋段,其實是在諷刺甚麼,你便會更明白,為何黃子華在電影中可以羸得最後的官司,因為有「陪審團」制度,才能作出「common sense常理」的判決。這也完美解釋了,為何中共絕對不讓國安法的案件有陪審團存在,你想想《立場》案,鍾沛權的有理有節,和那個水平低劣態度又差的檢控官相比,誰更能說服陪審團?明乎此,便會更覺《毒舌》的劇情寫得很入骨。

第二,台灣朋友可能不知道,《毒舌》中,其中一幕是整個庭審的旁聽席坐滿了反派的陣營,而且反派傳達指示時,還提到一句「個日庭上全部自己,同傳媒打左招呼,佢地唔會派人黎,無一個街外人」(大意)。這不是憑空想像的劇情,香港的法庭真的會出現排隊黨,把本應屬案中被告家屬朋友的位置給佔用了,被告在庭上舉目無親。另外,傳媒缺席,現實也是如此,要不便是傳媒自我審查,故意不再旁聽政治案件;要不便是政府曾經下令某些國案的法庭案件不許傳媒披露細節,傳媒也等同缺席,無從監察。旁聽師,即是有些香港熱心市民特意出席庭審,以示支持政治案件的被告,結果因為對庭上無理判決論發聲,便被警方針對拘捕,也等於阻嚇市民旁聽。你應該更明白,這是和現實如何呼應了。

最後一點,便是「保釋制度」。劇中的黃子華被誣告「不誠實使用電腦」(題外話,這也是香港政府逼害異見人士常用手法),結果不獲即時保釋,要坐足48小時,剛好錯過最重要的庭審。戲中的黃子華多次要求保釋,又質問當值官強行扣留48小時是於理不合,有政治目的。台灣朋友可能以為這只是反派的一個計謀,其實,這又是一個政治現實。國安法下,基本斷絕了「保釋」的可能,黎智英由准許保釋到政府上訴駁回保釋,後來許多國案「要犯」都不許保釋,變相「被判先監」,看在香港人眼裏,都知道這是一種政治逼害手段。正好和戲中的情節相符。

僅列這三點,希望台灣或其他觀眾有助欣賞《毒舌大狀》,對香港而言,這是一齣政治寓言的諷刺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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