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對美國人民負責。事實上,終身從業的官僚可以把他們不喜歡的規定多拖延一年、一年半執行。在許多情況下,可以扼殺政策。」。設立F類公務員職別的行政令的起草者詹姆斯謝克(James Sherk), 談非民選官僚如何破壞政策實施以及如何應對。

美國優先政策研究所(America First Policy Institute)美國自由中心(Center for American Freedom)主任詹姆斯謝克說,總統需要能夠解僱那些不服從命令或不配合行動的官僚。謝克深度參與了這方面的政策制定工作,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在特朗普政府期間參與起草了涉及(在公務員職別中設立)「F 類」的行政命令。

美國政府僱員聯合會(AFGE),代表美國思想領袖表聯邦政府和華盛頓特區政府的70多萬名僱員。圖為其官方徽標。(公有領域)
美國政府僱員聯合會(AFGE),代表美國思想領袖表聯邦政府和華盛頓特區政府的70多萬名僱員。圖為其官方徽標。(公有領域)

〔註:美國聯邦公務員是聯邦政府各部門各機構的文職工作人員(即非選舉、非軍事的公共部門的僱員)。〕

大部份公務員職位都歸類為「競爭性職務」,即員工是經過針對所有申請人開放的競爭性招聘流程後被擇優錄用。「高級行政職務」則是由職業僱員或政治任命公職人員(如內閣成員、大使等政務官)充任的非競爭性高級領導職位的分類。「特別職務」(也稱為未分類職務)是某些聯邦安全和情報職能機構(如中情局、聯邦調查局、國務院等)中的非競爭性職務,這些機構被授權制定自己的招聘政策,而不受大多數任用、薪酬和類別法律的約束。

一些「特別職位」被人事管理辦公室細分為A類、B類、C類等類別,儘管不是所有的特別職務都屬於這種分類。F類,適用於具有「機密、政策決定、政策制定或政策倡導特徵」的職務。

謝克:你是一名律師,就要代表你的客戶。而在司法部,你的客戶就是美國,你在那兒就得執行法律,你不應該說:「這些法律我喜歡,那些法律我不喜歡,我只配合我喜歡的。」想要解僱一個聯邦僱員就像經歷一場噩夢,而且在許多情況下,在更多的時候,他們會恢復原職,而你將不得不支付他們(打解僱官司)的律師費,並給他們補發工資。

楊傑凱:這裏是《美國思想領袖》節目,我是楊傑凱(Jan Jekielek)。

9. 五分之三案件 工會選定仲裁員下令復職

楊傑凱:因此,F類(行政令)本質上是針對行政部門的某些不合理之處導致的這種立法。你會這樣描述它嗎?

謝克:是的。不(全是),基本上是這樣,這就是我們看到的事情運作的方式。一般來說,被歸入F類,並不意味著一個主管說,你被解僱了,就完事了。各機構都有一定的程序。

一般來說,提出解僱的人,不會是做出最終決定的人。因此,會有一些內部的調查。關鍵在於這是純粹的內部調查,如果該機構認定某人有問題,他們可以說「你可以走了」,你就得離開。你無權在事後對機構提起訴訟,長達兩年,也沒有權利在這之前走機構程序走一年;否則,試圖解僱一名聯邦僱員就會成為一場噩夢。這個事情確實發生過,結果簡直是荒唐至極。在許多情況下,他們往往被恢復原職。

我們很快地就會發布一份報告,是調查這些申訴仲裁員如何裁決解僱案件的。我們發現,在五分之三的案件中,由工會聯合選定的仲裁員下令讓員工復職。這些裁決就像是在說:你吃錯藥了吧?

有一個案例是這樣的:一個僱員,我忘了這個人是在退伍軍人事務局還是在社會安全局,可能是退伍軍人事務局。他因為持有冰毒而被逮捕,隨後被關進監獄裏,然後承認了持有冰毒並意圖運送冰毒。

因此,正如你所預料的那樣,該機構想解僱他,工會對他的被免職提出申訴,仲裁員說:「好吧,他被抓的時候,車子內的杯托裏裝有冰毒,而且他承認打算運送冰毒,這很糟糕,他理應為此受到懲罰,但是拿解僱作為懲罰太嚴重了,我們把解僱減輕為停職吧!」隨後,命令他復職。你吃錯藥了吧!

還有一個案例,它涉及到功績制度保護委員會(U.S. 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簡稱MSPB)的。當事人是一個空警,他們基本上是臥底、便衣、執法人員,在飛機上執法。如果有人要劫持航班,他們基本上會衝上前去,制止甚至射殺劫機犯。他們是隨機簽到的,所以,你乘坐的任何一趟航班,都有一定的機率有一名空警執勤。這是我們制止劫機的方法,也是劫機事件不會像70年代那樣(頻繁)發生的原因。

〔註2:功績制度保護委員會(MSPB),是一個具有準司法地位的機構,對公務員人事行為(例如免職、降級、或超過14 天的停職)引起的爭端具有廣泛的司法管轄權,處理和裁斷來自美國聯邦政府僱員的投訴,保護聯邦僱員的權利。〕

那傢伙被分配到一個飛往夏威夷的航班上,然後在第二天乘坐返程航班返回(美國)大陸。他在夏威夷期間決定召妓。不幸的是,他召的妓女實際上是一名臥底警察,試圖刺探招攬妓女的人。於是他被逮捕了,在監獄裏度過一夜。

結果,他無法趕上第二天的航班。可以想像,運輸安全管理局對此很不滿,說:「好吧,你被解僱了。」於是,他向MSPB提出上訴。MSPB也是說:「嗯,這很糟糕,但還沒有糟糕到需要解僱的程度,我們認為他只應該被停職。」於是就把這份工作還給他。

這只是其中的一些案例,讓你百思不得其解。這些判案不僅僅是恢復了一、兩個壞僱員的工作,而是向整個聯邦官僚機構,以及所有的人力資源工作人員,發出了一個重要的訊息:你根本不需要費心去解僱這些人。因為你要花很多錢支付自己的律師費,主管們也要做大量的工作,但是到了最後,在更多情況下,他們會拿回工作,你將不得不支付他們的律師費,並給他們補發工資。

另一個案例是與勞工部有關的,他們在某個地區有一名檢查員,對他在檢查中的一個人進行性騷擾,通過工作手機給那個人發送性騷擾短訊和他的生殖器照片,使用的是工作手機。於是,被騷擾的人的律師找到了勞工部總部,說:「嘿,我要告訴你們,這就是發生在我的客戶身上的事情。」

因此,獲悉此事的機構領導層,正如你想像的那樣,他非常生氣,說:「他被解僱了。無論如何,就是,他被解僱了,這種行為是不可以接受的。這是不能做的,他被解僱了。」

但是,勞工部人力資源處的負責人說:「你不能這樣做!對不起,我們很同情,我們同意,也很想解僱他。但我們要告訴你,我們沒有能力解僱他。你得去跟MSPB打交道。那是一個骰子(意指結果難料),他有工會撐腰。他們會提出申訴,工會會讓我們幾乎不可能解僱他。所以,我們同意他是一個問題,但是你看,我們有做這些事情的經驗,不論如何無法把他趕走。」

所以最終的結果是,這個僱員被無限期休假,等於是得到了一個無限期的帶薪假期。

與其說這是對他的行為的懲罰,不如說實際上是一種獎勵,對吧?該運輸安全局特工因召妓而被逮捕,並讓航班無人值守而失職,卻沒有被解僱,這並非孤立事件,而是遍及整個官僚機構的各個部門。他們說:「我們必須放過這種事,我們不能解僱他們。」

10. 聯邦官僚機構要對總統負責 總統對美國人民負責

楊傑凱:在我們的談話結束之前,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坦率地說,你對總統們有沒有甚麼建議?是否只是恢復該行政命令?是否有一些事情應該做?自從這篇文章發表後,你是否認為有一些事情是你想改變的?

〔註3:行政命令(Executiveorder),在美國是指美國總統行使行政權而頒布及執行的命令。美國總統通過總統行政令來實現自己的政策目標,這是美國憲法賦予總統的行政特權,也是總統手裏的一種關鍵武器。大多數行政命令,是由總統發布給行政官員以指導他們的行動的命令,不能遵從的後果是被免職走人。〕

謝克:簡短的回答是肯定的。我認為,F類(行政令)的概念是可行的。我認為,有方法讓它擴大、延伸以覆蓋更多的僱員。我現在還在進行這方面的研究。所以我不打算透露,但是我認為它可以擴大、覆蓋更多的僱員。

歸根結底,我認為每個聯邦僱員都應該為總統服務。聯邦官僚機構需要對總統負責,然後由總統對美國人民負責。這就是憲法的設計方式。這就是聯邦政府該有的運作方式。

楊傑凱:詹姆斯謝克,謝謝你接受本節目的採訪。

謝克:謝謝你,楊,和你談話我很高興。

楊傑凱:感謝大家觀看本期《美國思想領袖》節目我對詹姆斯謝克的採訪。我是主持人楊傑凱。◇(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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