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早前發生多宗樹木倒塌導致人命傷亡事件,包括1棵近10米高鳳凰木倒塌砸毀4輛車,1名小巴司機受傷。發展局其後成立路旁樹木種植及護養工作專責小組,小組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10項改善建議,包括擴大樹木風險評估範圍、就路旁樹引進合適性及可持續性評估等。

文件提到,各部門一直按既定制度和指引護養樹木和評估風險,並在新項目中遵照提供植樹空間的規定和選樹指南行事。但亦可能出現以下情況,包括檢查樹木狀況所得結果可能與建議的緩減措施之間有差距;觀察結果與風險評級並不一致;發現異常情況後沒有使用儀器協助作進一步評估;一些現有的路旁樹木現時的生長條件欠佳,雖不構成即時風險但或已不適合現時的種植場地等。

小組指出,部廖過去栽種的樹木可能已屆成熟階段,且不再適合現時的種植場地或長遠無法再持續發展。例如台灣相思樹等外來先鋒物種一直發揮綠化斜坡和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但其健康及結構狀況卻不斷衰退,出現老化,需要逐步被取代。

另外,由於本港過去數十年急速發展,市區足迹發生重大變化,部份約於半世紀前種植的路旁樹木亦隨着經歷重大轉變,這種發展影響到樹木是否適合有關場地和是否可長遠持續發展。另外,有部份路旁樹木現時的生長條件欠佳,例如受到實質損壞、周圍地面水平上升或下降、城市熱島效應影響等。

小組提出10項建議,包括清晰闡明發展局與樹木管理部門的關係,將樹木管理納入各個核心樹木管理部門首長的職責表,容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就此在年度評核報告給予評價;

擴大樹木風險評估範圍,包括在有限空間生長(即樹穴或護樹環)而胸徑500毫米或以上或整體高度達9米或以上的樹木,以及生長狀況不穩的樹木,個別樹木巡查涵蓋的樹木數量預計將會增加約5倍;在2023年制訂新指引,就新種植樹木的土壤體積和土壤深度訂立最低要求,同時檢視現行路旁樹木種植空間指引或規定。

此外,要辨別老化外來先鋒物種的風險等級,並由今年起有系統推行改善措施或以原生物種取代,以期減低風險和提高生物多樣性及可持續性。

小組亦建議改善樹木倒塌報告的格式,集中提供重要及必要的資料。各部門須於嚴重或重大事故發生後,於可行情況下儘快通過通用數碼平台提交報告,其它事件的報告亦須在一星期內透過平台提交,當局目標是在今年年中前更新有關數碼表格。

發展局亦會參考海外經驗,檢討路旁樹木的合適性及可持續性的準則,研究設立計分制度,為需要護理的大型路旁樹木訂定優先次序,預計來年會提交初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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