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早前發表的審計報告進行公開聆訊,討論安達臣發展計劃下的行人天橋系統。審計報告指,有關工程未完成設計就招標,設計大改包括興建多一條天橋,最終工程開支由原訂約20億元增至約30億元,超支近10億元。

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方學誠表示,項目由1997年6月展開規劃和研究,當時的房屋發展參數是公私營房屋六四比例,並建議建造3條行人天橋,但項目在2003年暫緩。政府在2005年重啟項目,房屋發展參數改成全數是公營房屋,房屋署在2006年表示將修訂工程計劃,包括增加一條行人天橋和更改個別天橋走線。

方學誠續指,為配合2015年入伙的目標,時間緊逼,故決定在2007年9月為工程合約A招標,確保能平整土地並及時交付房屋署。交通檢討研究在2009年3月才完成,行人天橋詳細設計則在2011年9月完成。

工程撥款通常預留約兩成應急費用

對於工程費用,方學誠就指項目於去年9月已完成結算,獲批撥款約35億元,最終支出約34億元,是在核准預算內完成。他又解釋,政府申請工程撥款時,通常會就每個工程合約預留一成作應急費用,並會就整個工程項目再預留一成費用,即會預留約兩成應急費用。

對於工程合約A較原定開支增加7.8億,方學誠解釋其中約3億元源於薪金和物料等的價格變動,另外4億多元是因為工程設計改動。他又稱,翻查內部紀錄,署方當時認為以全新合約興建3條天橋,估價可能比要求原有承建商負責為高。

議員質疑無按房屋署建議分拆合約

有議員質疑,房屋署當年曾建議分拆合約進行平整工程,但土拓署沒有接納。方學誠回應稱,土拓署和房屋署有緊密聯繫,可刪減合約條款的安排其實可以做到分拆合約的情況,而當時的工程團隊考慮所有因素後,認為讓合約A的承建商興建3條行人天橋較適合。

項目最終未能如期入伙

被問到安達臣發展計劃是否如期於2015年入伙。房屋署署長王天予表示,雖然平台如期交付,但因供水、地質等問題令道路延遲交付,最終安達邨和安泰邨都無法達成2015年入伙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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