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童軍高層於2021年在童軍中心開設過百人參與的晚宴,多名人士、童軍總會以及負責宴會的酒家被控《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律政司早前已經與被告達成認罪協議,案件今日(1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宣判,涉事酒家認罪判罰款35,000元、酒家店長則以2,000元簽保及守行為1年,童軍總會及另一名酒家職員則獲撤控。

控方表示經商討後只會處理「中環寶湖海鮮酒家」的兩張599章傳票,並表示考慮整體案情後,認為案發處所由寶湖運作,因此童軍總會獲不提證供起訴,另提出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酒家店長陳建東的傳票,其餘4張傳票則不提證供起訴。

代表寶湖酒家的大律師求情指,酒家近年面臨數百萬元虧蝕,但為保住員工生計而繼續營運。辯方又指,案發時599章規例剛推出,酒家對法例認知不足,期望法庭考慮酒家認罪,以及財政狀況不理想判處罰款。

裁判官判刑時指,由閉路電視紀錄可見,案發時屬大規模聚會,雖然現時條例已不適用,但被告須明白當時條例的目的是為遏止病毒傳播。最終就寶湖被控的兩項控罪判處罰款35,000元;酒家店長陳建東則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並須付500元堂費。

案件編號:KCS30502-30508/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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