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險代理訛稱自已經手處理數份保單,詐騙一間保險公司佣金及獎金共逾12萬元,今日(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被告黃秋蓥(26歲)為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富衛)前保險代理,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他另外一項相類罪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透露,黃秋蓥案發時是富衛保險代理。富衛保險代理若成功銷售保險產品,相關的經手代理和上線經理會分別獲發佣金及上線佣金。如他們達成銷售目標,亦會獲富衛發放獎金。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間,富衛收到3份經由被告電腦帳戶提交的保單申請。富衛相信保單申請由被告經手處理,批准有關申請並向被告發放佣金逾75,000元及獎金約46,000元。

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並沒有提交及經手處理該3份保單申請,其中兩份保單申請經由其電腦帳戶提交予富衛時,他並不在香港。被告的電腦帳戶並非由他操作,他每月只收取薪金約1,000元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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