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休班男警早前承認10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今(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被告余健華被控在今年5月24日,拍攝10名女子的私密部位。案情指,當日下午一名警員發現被告鬼祟地跟隨年輕女子X,上前查看發現被告跟X上港鐵中環站A出口的扶手電梯,用手機鏡頭朝天,偷拍X的裙底。另一警員截查被告時,被告情緒激動又試圖逃跑,終要4名警員制服。在被告同意下檢查其手機,發現有一條共 27 秒、偷拍 X 裙底片段。

被告在警誡下聲稱「一時諗歪咗(想歪了)」才犯案。警方檢查被告手機,發現一段27秒長偷拍X裙底的影片,之後再發現多9條偷拍不同女子的裙底影片。

辯方早前求情時提到,被告自小即立志成為警察,終實現夢想並獲「最傑出警員獎」(銀笛獎)。被告在求情信中亦向事主、家人、女友及同袍道歉,並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主動提供手機密碼供警方調查,給予機會。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接納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和辯方求情,指報告內容正面,被告亦願意接受輔導,感化官建議判感化令,故判被告12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接受輔導。

案件編號:ESCC185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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