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指,律政司21日致函所有外聘大律師(Briefed-Out Counsel),要求他們「表忠」,簽署承諾維護《港區國安法》,確保處理外聘案件時嚴格保密,不會存在或避免「利益衝突」,所有律政司的外聘大狀均須簽署。

律政司未有正面回應有否要求簽署承諾,只是稱已陸續發信提醒外判檢控人員,要他們「作出明確承諾」,並說有既定機制監察和評核外判律師的表現。有學者批評律政司多此一舉,認為是阻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外聘大狀不果的動作,並無意義。

多間傳媒報道上述消息時,指律政司在函件中,引用《港區國安法》第6條,表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其它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提醒外聘大狀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可合理地被視為有違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或活動。

信件另亦引用《官方機密條例》,提醒大律師不得披露就案件獲取的指示、資料及文件等。

據報,刑事檢控科外聘名單中的大律師被要求在下月5日或之前,簽妥相關文件,並寄回律政司刑事檢控科。

律政司:發信「提醒」作承諾 鍾劍華批多此一舉 亞茂整餅

本報昨下午向律政司查詢,有否致函外聘大律師並要求簽署承諾和其原因,及一旦拒絕簽署或違反承諾的處理方法。律政司晚上回應指,律政司的外判檢控人員與檢控官一樣,須以不偏不倚的專業態度執行職務,不得受政治立場影響。律政司已陸續發信「提醒」外判檢控人員,是為確保外判檢控人員的專業水平,重申他們與檢控官一樣,須一如既往避免利益衝突,就案件的資料保密以及遵守《港區國安法》的條文,並要求他們就此作出明確承諾。

律政司續稱,有既定機制監察和評核外判律師的表現。若外判律師的表現有違專業表現,會按相關機制處理。

學者鍾劍華在21日接受本報訪問時批評,律政司「根本多此一舉,亞茂整餅(沒有那樣弄那樣)」。他認為現時的法院程序,已經令法官有足夠的權力,去指定不能披露哪一些案情資料,另甚至可以禁止傳媒報道法庭審訊涉及的資料。

此外,律師的工作守則亦會規定法律工作者,不能作出損害各方面利益,不能違反法庭規定,不能披露某些資料的專業要求。

外聘大律師原為避免偏袒觀感

2015年,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回應立法會議員的質詢時,列舉6項律政司會外判部份刑事和民事案件的情況,包括:一)需要專家協助,而司內並無所需人才;二)司內並無合適的律師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出庭;三)因涉及司內人員而需尋求法律意見或進行法律程序;四)考慮到辦理有關案件時的連貫性問題或減低開支的需要;五)為求審慎起見,認為適宜尋求獨立外間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服務,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六)基於案件的大小、複雜程度、申索量和所需時間而認為有需要把案件外判。

袁當時補充,在適合的情況下外判部份刑事案件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為協助在本地建立一支強大而獨立的大律師隊伍,特別是為年資較淺的大律師提供實務經驗,以及培育一批經驗豐富的檢控人員,以輔助司內人員的工作。

鍾劍華:律政司因黎智英案 「跌落地揦返拃沙」

鍾劍華指出,現在律政司想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港區國安法》,欲外聘大狀一事上訴終審法院不被批准,「跌落地揦返拃沙(粵語理虧也要強辯挽回面子之意),做埋啲無意義嘅野(做一些無意義的事情)」。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12月1日開審。黎早前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Tim Owen)來港抗辯。

但是律政司三度阻撓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更就此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上訴庭終在昨日頒下判詞,拒絕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許可,並下令律政司須支付訟費。

律政司以往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 爭議黎智英聘請時改口風

雖然黎智英案未涉律政司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但律政司以往亦有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處理檢控工作。其中近年比較著名的案件,包括委任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就涉嫌偽造及行使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假遺囑案檢控陳振聰,並代表律政司擔任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的主控官。

但是,自從黎智英提出欲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律政司便加以阻撓。例如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在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阻止黎智英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時,便反指來自普通法地區的律師所作的貢獻有限,因為國安法是根據大陸法制制訂,外國律師一旦離港便難以作出監管,亦難以確保他們就機密資料保密。

親共大律師 主張廢除外聘大律師制

就在黎智英爭議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時,親共大律師馬恩國本月12日在中共官方的《紫荊》雜誌發文,提出要考慮廢除外聘大律師制度,「達致香港真正的司法獨立,自己發展一套適合自己情況的普通法體系」,指認為此是習近平在中共二十大上,要求香港「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事項之一。

他聲稱,澳洲、紐西蘭、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南非等地,都已經沒有容許英國的大律師到當地出庭,認為這些地區都尊重自己的法律獨立形象,對本土所培養出的法律人才有信心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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