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12月1日開審。黎早前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Tim Owen)來港抗辯。但是律政司再就此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

這是律政司就此案第三度阻撓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案件於今年9月30日進行第二次管理聆訊時,黎已於庭上透露欲聘用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來港抗辯,但當時遭律政司長及大律師公會反對。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先在10月19日,批准黎智英聘用Tim Owen來港抗辯,認為考慮到本地資深大律師檔期不合,案件亦會涉較複雜及困難的法律爭議,引入富經驗的海外刑事及人權法專家,完全符合公眾利益。

律政司不服決定,10月28日入禀高等法院上訴。律政司曾聲稱中文是《港區國安法》唯一官方語言,英文版本僅供參考,又認為Tim Owen不具備國安法立法背景及相關知識等。

律政司的上訴終在本月初被上訴庭駁回。上訴庭認為案件涉及的法律議題非常複雜,日後有機會交由更高級的上訴庭甚至終審法院審理,而且《港區國安法》制定不久,有卓越的法學家(eminent jurists)參與審訊,對其法理發展帶來貢獻,審訊亦須使公眾覺得是公平進行,法院須採取靈活和明智的方式,作出最符合公眾利益的決定。

有消息指,Tim Owen將於本周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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