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梧桐寨村上周五(28日)有大樹塌下,一名村民被擊中不治。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稱在8月已收到村長電話求助,並通知承辦商跟進,承認在事件上有監督責任,對於部門和承辦商延誤處理事件深表歉意。有村民質疑8月投訴後為何未有即時移除,並指他曾致電樹木辦,但對方回應稱不負責處理有關問題。

黎志華今早(31日)在一個港台節目表示,8月收到相關求助電話,並於同月22日通知承辦商跟進,承辦商於8月29日到場視察,判斷樹木已枯死有需要移除,但毋須即時移除。黎指,涉事樹木屬高風險級別,需要在4星期內移除,按機制承辦商需在視察後的3天內提交報告。

黎又稱,地政總署人員在9月中和10月初曾催促承辦商交報告,但直至上周五意外發生後才收到報告,他指延誤不可接受,承認署方在事件上有監督責任,對於遲交報告的管理方面有改善的空間,已委派副署長檢視部門的樹木管理及投訴機制,研究按風險評定處理樹木的優次。

他指,事發後署方有派員到梧桐寨村檢視60棵樹木,判斷當中約17棵需要移除,另外15棵則需要修剪。

黎志華表示,涉事承辦商仍在協助署方的工作,署方會追究責任,視乎個案嚴重程度和合約條款,終止有關承辦商投標會是選項之一。他表示,若要取消相關承辦商資格,須確保有其他人接手工作。

梧桐寨村村長丘觀連在同一節目表示,涉事的樹木在8月已有人投訴有枯枝墜下、樹皮剝落,樹根亦被白蟻蛀食,但投訴後獲得的回覆都是「處理中」、「沒有即時危險」,現在就真的砸到人,質問為何不能提早處理。他又說曾致電樹木辦,對方回應稱不負責處理有關問題。

丘又指,過往有不少年長的村民在涉事的樹下乘涼,因擔心枯枝跌落砸到人,以及村民無法在樹下拜神,事主因而自告奮勇鋸樹。對於署長的致歉,他說:「在這個時間說這些已經沒什麼用」。

教育大學地理與環境科學研究講座教授詹志勇表示,從涉事樹木的照片看出該樹已枯死一段時間,風險相當高,認為即使不能即時處理亦應至少圍封。他又認為本港應該由一個部門集中管理樹木,比起多個部門處理而樹木辦作統籌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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