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支援示威者的眾籌平台「星火同盟」,在2019年12月被警方指控涉嫌「洗黑錢」,4人被捕,組織銀行戶口內約7千萬元一直被凍結,高等法院今日(26日)正式頒下沒收令。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警司鄒祥有今日(26日)表示,早前被捕的其中兩人,分別於2020年10月和2021年3月離港;其中一名被捕人士已進入司法程序,餘下一人則仍在調查。警方今次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8條,向法庭申請沒收令並獲得批准。

鄒祥有表示,沒收令是不公開的內庭聆訊,所以他不便透露裁決理據。他指「星火同盟」以支持示威活動名義,在2019年6月至11月間籌得約8千萬元,但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該私人公司銀行戶口的金錢,被用來購買私人保險、繳交信用卡欠款等,與組織聲稱的用途背道而馳。

鄒祥有指,如果市民全心出於慈善而捐獻,相信不會引致法律責任,市民毋須太擔心被檢控。他又指,案件是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處理的反修例案件之中,法庭首次決定充公屬於組織的資產。

是次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涉案人士包括文員吳挻愷(30歲)和人事經理王慕雄(52歲)。

「星火同盟」於2016年成立

根據「星火同盟 抗爭支援」的Facebook專頁介紹,組織在2016年「旺角衝突」後成立,一直向社運被捕人士、在囚人士及及家屬提供法律諮詢、醫療資助等支援。

2019年11月,匯豐銀行指「星火同盟」戶口的交易活動與當初報稱的開戶用途不符,由於該戶口未能提供相關資料,所以中止該戶口運作。

2019年12月19日,警方以涉嫌「洗黑錢」罪名拘捕4名被指跟「星火同盟」有關的人士,涉及3男1女,年齡介乎17歲至50歲,亦凍結了組織銀行戶口內約7千萬元。當日,警方表示在拘捕行動中檢獲13萬現金、6支箭、2支鐳射筆、價值16萬的超市現金劵收據和個人防護裝備。被捕人包括當時17歲姓余理大男學生、22歲姓雷女文員、28歲姓吳男文員及50歲姓王人事經理。

「星火同盟」當晚於Facebook發文譴責警方抹黑,批評警方企圖以失實陳述,將平台運作扭曲成洗黑錢等惡意用途,意圖抹黑星火同盟和其它支援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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