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朗昇散庭後見記者。(麥碧/大紀元)
陳朗昇散庭後見記者。(麥碧/大紀元)
陳朗昇於開庭前約15分鐘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宋碧龍/大紀元)
陳朗昇於開庭前約15分鐘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宋碧龍/大紀元)

網絡媒體「Channel C」副採訪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於本月7日在麥花臣場館外準備採訪期間被捕。本月19日,陳收到警方通知,正式落案起訴阻差辦公罪,案件今日下午2時45分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今日下午2時許,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已有大批傳媒守候。案件於下午2時45分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陳朗昇表示不認罪。代表陳朗昇的辯方大律師其後呈上多份相關文件,指陳朗昇於牛津完成學人計劃後會回港接受審訊。但控方代表向裁判官提出,必須限制陳朗昇離開香港。

裁判官羅德泉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指出,此類案件經常出現;同時本案並未涉及暴力等嚴重刑事罪行,除非有特別因素,否則法庭一般不會限制被告離境。裁判官認為,離港6個月的時間不算太長,故此批准陳朗昇保釋。惟他強調,如果陳不依期回港,會觸犯另一項刑事罪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25日再提訊,5月16及17日審訊。

陳朗昇准以現金2萬港元保釋離港、需報稱現時的地址、抵達英國後必須通知香港警方當地住址、電話、以及如更改地址,必須48小時內通知香港警方。

今月7日上午,陳朗昇原計劃到旺角麥花臣採訪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警方以「拒絕出示身份證」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他遭警方扣押逾11小時,並指曾受到警方粗暴對待。

香港外國記者協會曾對事件發聲明,表示關注事件及香港新聞自由,並促請當局處理案件時保持透明度。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則批評對方,失新聞自由為名,妄圖干預香港發展,並利用一切機會攻擊特區政府。

本月19日陳朗昇收到警方通知,正式以阻差辦公罪落案起訴他。陳到警署領取控罪書後見記者坦言,原定於本月29日前往英國參加牛津大學路透研究所學人計劃之行程,相信會受阻。他強調,如最終因記協主席或立場新聞前記者身份等原因,而失去出訪英國機會,自己不感後悔。屆時亦會向裁判官申請保釋,「呢啲嘢交畀個官去決定啦」陳朗昇又提到,牛津方面已向他表示「無論如何也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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