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代表昨日出席監警會會議,表示投訴警察課於今年頭8個月共接763宗投訴,比上年同期跌18%,當中最多為「疏忽職守」,佔近55%;而「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合共錄得295宗投訴。另外亦錄得2宗「捏造證據」和2宗「恐嚇」。

警方指,近92%的投訴調查結果,亦已提交監警會並獲得通過。有關2019年反送中運動的投訴個案,則維持618宗。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表示,針對執法人員的投訴是非常嚴肅的,監警會會認真、嚴肅和嚴謹處理,希望投訴人對投訴機制認真以待,於投訴時亦留下聯絡方法。

監警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委員會主席陳錦榮說,有個案的投訴人因於外賣平台叫外賣並付款後,收不到食物,故要求警方派警員調查,期後警方建議該投訴人聯絡有關平台,但投訴人則認為警方疏忽職守,故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惟隨後沒有再回應投訴警察課的跟進。監警會之後翻聽報案熱線的錄音,認為警員已解釋清楚不派警員到場的原因,故認為警方於有關個案並無過錯。

商台記者被海綿彈射擊警員被訓斥與指控無關

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表示,就2019年1名商業電台記者的背囊於旺角採訪期間被海綿彈射中一事,雖然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曾訓斥相關警員,但他理解訓斥內容與案件的指控無關,惟他不透露訓斥詳情,又指警方訓斥與監警會處理投訴工作和投訴機制無關。

此前,投訴警察課把商台記者的投訴裁定為「無法證實」,梅達明指由於投訴人可根據機制,於30日內要求覆核,故不評論案件內容。他指自己反覆觀看相關片段,強調監警會會以證據為依歸,公平公正處理,而非主觀意願。

商業電台新聞及公共事務部表示,當事人已離職,並對警察投訴課的調查結果感到遺憾,警方的結論並不符合部門理解的事實,要求警方覆核調查結果及交代。

監警會又表示,就2019年反送中運動的618宗須匯報投訴中,有138宗的投訴人為傳媒工作者,佔22%,涉206項指控。當中有12項被證屬實,分別為3項行為不當、3項疏忽職守和6項不禮貌行為。最後,有32名警務人員被訓喻,當中包括警員、警長及督察,有2人被口頭警告,另有3隊人員亦被訓喻。

梅達明補充,不少投訴人於投訴後並無提供資料,警察投訴課就不少個案多次聯絡涉事傳媒機構,甚至找機構的代表律師,投訴人仍無提供進一步資料。

上半年虐待兒童個案少3%

另外,警方於今年上半年接獲有關虐待兒童的個案,亦比上年同期少3%。

警方指,「童樂居」虐兒事件由警方與律政司組成的「易受傷害證人及保護兒童專責小組」調查,已檢視了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證據。

警方形容,專責小組有助加快處理案件的效率,因由警方著手調查到檢控的過程僅需時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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