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立的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將於今日接管向旅行代理商發出牌照、向導遊和領隊發證等職能。

旅遊業新規管制度將於今日全面實施。旅監局在《旅遊業條例》成立的新規管制度下,將分別由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接管向旅行代理商發出牌照的職能,並從香港旅遊業議會接管向導遊和領隊發證及進行行業規管的職能。

旅監局亦會負責管理旅遊業賠償基金和向旅行代理商徵費。旅行代行商註冊處將於明日解散,旅遊業議會亦會於同日終止其發證及規管的工作。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說,新規管制度推動業界提升專業水平,及促進香港旅遊業長遠健康發展的重要一步。政府會與旅監局和業界繼續保持緊密合作,確保新規管制度的有序實施。

旅監局是根據《旅遊業條例》成立的旅遊業法定監管機構,主要負責有關旅行代理商、導遊和領隊的發牌和規管事宜。

旅監局的成員由特首根據《旅遊業條例》委任。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旅遊事務專員),及不超過28名來自香港各界的普通成員。除了上述將會在今日起負責的職能,旅監局亦負責提升旅遊業從業員的誠信、能力和專業水平,並規管入境旅行團在安排下光顧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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