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吳重儀前年裁定前小學教師楊博文於反送中運動期間的一宗襲警罪成後,無故下令其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事後被公眾投訴立場偏頗及質疑被告心智。司法機構專責法官小組昨日(26日)裁定投訴不成立,但對吳重儀的做法「極不認同」,認為她是「錯誤行使司法權力」。已停運的囚權組織「石牆花」創辦人、前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認為,報告僅屬「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批評專責法官小組「講就兇狠」,缺乏具體懲處。

時任港隊沙灘排球代表兼小學教師的楊博文被指於2019年反送中運動「大三罷」期間駕車上班時車速太慢,遭警方截查時被控襲警。雖然其中一名警長供詞前後不一,現場兩名警員亦供稱看不到被告施襲,時任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吳重儀經審訊後仍判被告罪成。

吳重儀在聆訊期間多番質疑被告精神狀態,斷言被告感到警員想將他丟下橋說法荒唐,懷疑被告人格和心智有潛在障礙,質問被告「是否適合教書」,最終駁回辯方保釋申請,將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並要求索取精神科報告,直至被告7日後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候判獲准後始可離開。

根據司法機構專責法官小組調查報告,針對吳重儀的3項投訴全數不成立,但是對她下令撤銷被告保釋及索取精神科報告做法表示「極不認同」,命令導致被告羈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顯然屬於「錯誤行使司法權力」。

專責法官小組又指,被告從沒表示精神狀況出現問題,亦沒以此作為求情理由,認為吳重儀受其固有但錯誤的看法所誤導,同時指出她認為被告當時的想法荒唐,並不足以在客觀上構成懷疑被告心理或精神狀況的事實基礎。儘管吳重儀在事後承認批准保釋較為理想,似乎意識自己犯錯,總裁判官仍有必要嚴詞提醒。

一直關注囚權的邵家臻今日(27日)接受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認為,報告內容僅屬「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批評法官專責小組「講就兇狠」,但是缺乏具體懲處,「只是著你下次不要這樣做了,下次再這樣做就會秉公辦理」,即使對裁判官仕途或會有所影響,但是已對當事人造成不能彌補的傷害,直言一旦進入小欖,就會留下畢生陰影。

他又提到,法官專責小組指出裁判官「嚴重犯錯」及「錯誤行使司法權力」,結論很嚴重且罕有,希望能真正對法官作出提醒,因他感到法官現時在法庭內所為令人不明所以,很多界定和判斷與我們過往的理解及觀察有所不同。他舉例指,有裁判官曾經在判詞上認為,一名智障被告不能以其智障作為求情理由,令他不甚明白,「為何智障不是求情理由?」

邵家臻亦就著本案質疑,當控方與辯方均沒提出楊博文有精神困擾或是精神紊亂,裁判官卻自行認為他是「九唔搭八」、「跳掣」,從而覺得他要進入小欖索取報告。他指出在法庭審訊期間,不論甚麽人士都好,只要坐在被告欄上,反應會與平常生活有所不同,可能比較緊張、說話不太流利、多些遲疑考慮等等,這些都是令人明白,但裁判官覺得被告精神出現問題,「這個觀察就很厲害,可能要對精神科有很多認識,才能作出有關結論。」

當被問及楊博文是否有其他方法申索,邵家臻就表示雖然他可透過民事索償,但斷言「絕對做不到」,因為提出民事索償往往要賠上時間和金錢,「倘成功就沒事,倘失敗後,就連律政司的開支、堂費都要一併償還,當中動輒過百萬元」。

他再解釋還押小欖是甚麽一回事,小欖在囚犯當中被稱為「監中之監」、「獄中之獄」,形容如果赤柱監獄屬「第三層地獄」,那麼小欖就屬於「第十層地獄」。

他稱,任何人要進入小欖,首先須要接受為期5日的「隔渣」過程,亦即單獨囚禁,但與其他監獄平常單獨囚禁不同,小欖的囚室設有保護房,四週有保護墊,面積約40呎左右,24小時燈光長開,而且只有一個細小窗隔,送入食物食水。

邵家臻指,所有在囚人士,不論還押還是「泊正」(已被定罪),都不會被提供收音機及書本等等正常福利,因為「聲稱你是病人,病人需要休息」,故此還押小欖人士沒有「放風」時間,24小時當中僅有10分鐘可以離開囚室洗澡,坦言小欖單獨囚禁方式,相比其他監獄更為令人感到孤獨,更為折磨一點。

他繼續說,還押人士在「隔渣」後會被送入正常囚室,兩個人同處一個監倉內。不過,由於不能選擇囚友,對方可能出現很大精神困擾,如妄想症、精神分裂症等,在沒有調解過程下要對著一個陌生人,很易發生肢體衝突,所以他對楊博文稱曾遭還押人士捏頸情況一直時有聽聞,即使不是肢體衝突,亦有可能全日高聲呼叫吶喊,「那麼你就全日都不可以休息,陷入一個極度緊張、繃緊狀態,不知會發生甚麽事」。

邵家臻再補充,他曾提出不少具體改善方法,例如還押人士可否利用自己資源索取獨立精神科報告及意見,但是建議不被接納。他透露現時小欖只由兩名衛生署醫官決定,「想像犯人加上病人,這樣一個雙重弱勢及隱蔽的身份,其實是會令職員及醫官擁有更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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