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明朝王世貞《鳴鳳記》:「天道好還如寄,人心公論難違」。人們因此常用「天道好還」說明因果循環,惡有惡報的天理。南宋乾道元年(1165年),官場發生了一樁命案。有人毒害他人,最終招來慘烈的現世果報。

賈成之,寶文閣學士賈讜之子,在橫州擔任通判。此人很有才幹,只是心氣很高,不肯居於人下。時任太守鄱陽人王翰能度量,能夠寬容他,所以平日也不與他計較。經常將郡事交付與他辦理,賈成之也樂於辦理。二人做同僚共計四年。

後來,王翰被朝廷調離,新任太守趙持到任,一開始就與賈成之為敵。將賈成之手下的官吏全都抓到監獄裏,帶械關押起來,並讓他們一定要列出他們的長官所犯的不法之事。那些官吏遭到杖打逼供,苦不堪言,只得捏造莫須有之詞,說通判每次收納經制銀(南宋時期的特殊附加稅),會以火耗損失的名目,將稅收的十分之三納為己有。也就是說,遭到杖打逼供誣告賈成之鑄造銀錢時,故意剋扣火耗,中飽私囊。

趙持將那些官吏屈打成招,得到的誣詞上報轉運判官朱玘。朱玘知道賈成之不會那麼做。於是下令裁定無罪,撤掉了誣告,並且召請賈成之進入幕府。

趙持想到,這回得罪了賈成之,日後恐怕會留下後患,不利於自己的仕途。於是和好友鄧教授商量陰謀,派黃賜採毒草製成毒藥,將毒藥裝進酒裏,然後請賈成之赴宴。

席間,趙持藉口去更衣,喚來其子,把毒藥交給官奴阮玉投進酒中,託辭祝壽,讓官奴捧毒酒獻給賈成之。當時,寧浦縣令劉儼也坐在席中。

賈成之剛喝了一口酒,頓覺腸胃劇烈地疼痛,且有抽搐感,瞬時眼睛鼻子都流出了血,他急忙命人送他回家。他回到家,都已經奄奄一息了。賈妻既痛心又無助地坐在他的身邊,哀聲痛哭。這時,賈成之睜開眼睛說:「不要哭。今天我遭人暗算,丟了性命,我一定會痛訴於陰曹地府。遠則五日,近則三日為期,先取趙持,次取鄧某,然後是劉儼、阮玉之輩。」

賈成之遭人毒害,過了一夜就去世了。臨入棺時,他的頭面全都坼裂了。

當時,有郡裏的百姓看見賈成之帶著騎從而行,還和平常一樣徑直走進太守府。門吏進去通報,趙持驚得全身是汗,猶如被人潑了很多水一樣。

次日,趙持出去辦事,還沒有走出廳堂,忽然沙子從上而下撒下來。一有沙子沾到他的身上,即刻燃起火焰。典客(官署名稱)站在他的身邊,有沙子濺到他身上,也被燒灼。過了很久才停止。

又過了一日,趙持坐在堂上。他的小孫子約有八九歲,當時正在高興地玩耍。忽然驚叫起來:「賈通判掣掉翁翁的頭巾,颺空而去了。」趙持摸摸自己的頭,發現頭巾真的是在地上。趙持由是得病,時時悲恨捶胸說:「來抓我的獄卒啊,待鄧教授來,我就跟你一起走。」

過了三日,趙持就死了,此事發生在乾道元年七月。鄧某到象州考試,與監試簽判王粲然,試官盧覺說話。忽然,他起身不知向誰揖手,然後回首說:「賈通判守在身邊,我勢必俱行。勞煩同鄉為我辦理後事。」他的同鄉是盧覺。

王粲然、盧覺二人說:「白日昭昭,怎會有這等事。會不會是你太過勞心,導致精神恍惚啊?」

鄧某指著廡下說:「他威嚴聳立,站在那裏很久了。」他趕緊回到室內,倒在了床上。小吏去喚他時,他已經氣絕身亡。採毒草的黃賜,獻毒酒的阮玉也在幾日內相繼身亡。

參與毒殺賈成之的人在數日之內相繼暴斃。這樁事鬧得滿城風雨。劉儼罷官到了桂林,乘舟上灕水,忽然看見賈成之來壓他坐的船。受此驚嚇,劉儼當即嚇得昏死過去,既而復甦,如此反覆幾回,不知道他結果如何。趙持的兒子送棺回家鄉,行至貴州時,也是忽然暴斃,繼而又復生。然而,他神智昏昏猶如狂醉一般。

此事發生在乾道元年(1165年)。可信度之高,由賈成之的同僚王翰所說,大學士洪邁親自收錄,以警民心。

(事據《夷堅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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